我市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行稳致远

时间: 2022-05-25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283

  本网讯(记者 杨雪 实习生 王亭羽)5月24日,全市扫黑除恶常态化推进会召开,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扫黑办第三次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推进会暨《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启动仪式精神,安排部署全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下一步工作。重庆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扫黑办主任唐川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办副主任马奇柯主持会议。

  会上,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别就本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法治保障,是预防和惩治黑恶犯罪的“法宝”和“利剑”。各区县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刻认识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敢于担当、开拓进取,持续提升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确保扫黑除恶常态化取得明显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会议强调,《反有组织犯罪法》内容丰富、要求明确、体系完备。要聚焦重点、核心内容,深刻把握主题主线、惩防并举、依法办案的要求,直面办案人员、人民群众关切,准确理解、掌握、运用《反有组织犯罪法》,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要突出公职人员、基层群众、未成年人、市场主体等重点对象,按照“精准普法”要求,采取针对性学习宣传措施,切实增强宣传贯彻的实效性。要按照全市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具体措施要求,创新方式方法,抓学习培训、普法宣传、社会宣传,多采取群众易于接受、更好理解的方式方法,推动宣传贯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组织领导、协作配合、督导考评,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工作保障,确保宣传贯彻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形式召开,视频连线各分会场。主会场设在市委政法委,分会场设在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及各区县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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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行稳致远

  本网讯(记者 杨雪 实习生 王亭羽)5月24日,全市扫黑除恶常态化推进会召开,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扫黑办第三次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推进会暨《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启动仪式精神,安排部署全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下一步工作。重庆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扫黑办主任唐川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办副主任马奇柯主持会议。

  会上,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别就本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法治保障,是预防和惩治黑恶犯罪的“法宝”和“利剑”。各区县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刻认识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敢于担当、开拓进取,持续提升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确保扫黑除恶常态化取得明显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会议强调,《反有组织犯罪法》内容丰富、要求明确、体系完备。要聚焦重点、核心内容,深刻把握主题主线、惩防并举、依法办案的要求,直面办案人员、人民群众关切,准确理解、掌握、运用《反有组织犯罪法》,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要突出公职人员、基层群众、未成年人、市场主体等重点对象,按照“精准普法”要求,采取针对性学习宣传措施,切实增强宣传贯彻的实效性。要按照全市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具体措施要求,创新方式方法,抓学习培训、普法宣传、社会宣传,多采取群众易于接受、更好理解的方式方法,推动宣传贯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组织领导、协作配合、督导考评,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工作保障,确保宣传贯彻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形式召开,视频连线各分会场。主会场设在市委政法委,分会场设在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及各区县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