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近日,重庆知识产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厦门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永川区某媒体中心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原告和被告分别在福建省厦门市和重庆市永川区通过网络参加庭审。 该案是一起著作权纠纷案件。原告系图片作品的著作权人,其指控被告未经授权在公众号上使用了侵权图片,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0000元。承办法官阅卷后即按程序安排书记员向各方送达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但送达后相继接到原、被告要求延期开庭的申请。经了解,原告代理人所在地疫情较为严重,已暂时禁止人员出省,而被告代理人因工作原因无法从永川区前往该院参加庭审。 为配合疫情防控要求,方便当事人诉讼,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合议庭决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三地”庭审模式。原告在厦门通过网络云端,被告则通过永川巡回审判站提供的网上庭审系统参加了本次庭审。 庭审中,承办法官当庭组织双方进行线上调解。被告对使用案涉图片的事实没有异议,但认为案涉图片转载自另一公众平台,其主观上没有故意,故转载行为不构成侵权,因此不同意调解。 庭审结束后,在重庆知识产权法庭的指导下,巡回审判站相关人员通过法条索引及类案查询等方式向被告宣讲了相关法律知识。被告代理人表示,经过工作人员的宣传释法,其对转载行为的性质有了新的认识,没想到“被迫”参加一次庭审,受益颇多,相关法律知识对本单位今后的外宣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最终表示,因授权问题,在征得单位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将主动联系法院进行调解。 据悉,在市高法院统筹安排下,重庆知识产权法庭于2021年12月16日授牌设立了7个巡回审判站(科学城、璧山、荣昌、永川、涪陵、万州、黔江)。作为重庆知识产权法庭向基层延伸、向园区延伸的辐射中心点,各巡回审判站采用的“一站一法官一联络员”等实体化、常态化运行工作机制,不但便于当事人就近诉讼,也便于高效行使审判权,极大地缓和了“管辖集中化”与“诉讼便利化”之间的矛盾。下一阶段,重庆知识产权法庭将依托各个巡回审判站的区位优势,进一步将审判职能延伸至当地,为企业、群众提供巡回审判、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多元化司法服务,主动融入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