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雅蓝)7月1日,合川区一男子驾驶摩托车上路,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民警拦下,经核查发现,该男子还涉嫌无证驾驶套牌车辆,最终被处行政拘留3日、累计罚款3600元。 当天,合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合阳勤务大队民警在合川区嘉滨路东渡大桥开展检查,一男子驾驶一辆摩托车驶入检查点时,因未戴头盔被民警拦下进行检查。民警在核查过程中,发现该车车牌号所登记的车辆信息、车辆照片与此车不符,涉嫌套牌,随即民警再次核查驾驶员孙某信息,发现孙某并未取得任何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同时发现孙某有吸毒前科,民警立即带其到辖区派出所进行尿检,发现其未吸毒,排除毒驾嫌疑。 孙某称,由于自己有吸毒史,暂不符合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条件,但当天急于外出办事,便无证驾驶套牌摩托车上路行驶。根据相关规定,民警对孙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行政拘留3日、罚款500元;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款3000元、扣留机动车;驾驶摩托车时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款100元。 交巡警提醒: 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无证者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遇突发情况容易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因此,合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方可驾驶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