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挡不住日进千元的诱惑 “跑分”让他沦为“网逃”

时间: 2022-09-16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6307

  本网讯(记者 杨雪)为持续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9月13日20时许,重庆市江北区公安分局港城园派出所社区民警到辖区网吧开展巡查宣防工作时,抓获一名河北警方上网追逃的逃犯。

  “我们是江北区公安分局港城园派出所民警,请把你的身份证出示一下,配合我们的巡查工作。”当日,民警在网吧对上网人员进行例行检查时,一上网男子的紧张表情引起民警注意。在进行身份证核对时,该男子目光躲闪,似有隐情。民警通过移动警务系统核实其身份信息,果不其然,该男子是河北警方9月12日上网追逃的逃犯蔡某。民警立即将蔡某带回调查。

蔡某落网

  “我真的不知情,他们用我的身份证做违法的事情,你们干嘛抓我?”刚被传唤到派出所,蔡某试图狡辩脱罪。他表示,是别人擅自使用他的身份证办理了银行卡,他是无辜的。

  民警将他被河北警方上网追逃的情况告知后,蔡某才意识到事情已经败露。原来,蔡某初中毕业后,曾先后在广东、福建等地打工,直到2022年2月才到重庆江北区落脚。

  由于打工收入微薄,他就动了找兼职的心思,随后通过网上搜索加入了几个所谓的“兼职群”,试图在里面寻找机会。“日常兼职,无门槛,日均收入1000~2000元……”8月10日,一则兼职信息吸引了蔡某的注意,“无门槛、高收益”,尽管感觉这个兼职有些“说不清道不明”,但蔡某还是动心了。

  通过加好友,蔡某与对方取得联系。对方询问蔡某有没有银行卡以及银行卡的类型,并表示想使用其银行卡帮助他人“跑分”,每10000元可提成300元,1天进账2000块不是问题。

  蔡某不想放过这个“躺赚”的机会,挑了一个周末联系上自称“中介”的男子。“中介”十分神秘,让蔡某到指定的旅馆房间等消息,直到深夜才露面,将蔡某接到另一个小旅馆安顿。

  应对方要求,蔡某将身份证、银行卡、手机都交给了“中介”,并给出了银行卡密码,用自己的脸进行了刷脸验证。期间,当得知自己的银行卡可能被冻结,蔡某有些担忧,拒绝了对方要求。“中介”进一步表示,可以介绍“更为稳定”“低风险”的业务给他做,蔡某这次没能抵挡住日进千元的诱惑。第二天,蔡某赶到约定地点,并按照“中介”的要求,连续通过银行卡转账操作近1个小时,累计转账13万元,最终获得了2600元的“劳务费”。

  本以为人不知鬼不觉,蔡某还在感慨来钱“容易”,岂料一个月时间就东窗事发。蔡某将被移交给河北警方,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呈现“链条化、产业化”特征,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电话卡被骗子购买、利用,给警方的追查打击增加难度。如果明知他人用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个人证件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仍然提供、租借给他人,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生活中,要增强法律意识,不贪小利、不存侥幸,谨防成为“工具人”,步入犯罪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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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挡不住日进千元的诱惑 “跑分”让他沦为“网逃”

  本网讯(记者 杨雪)为持续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9月13日20时许,重庆市江北区公安分局港城园派出所社区民警到辖区网吧开展巡查宣防工作时,抓获一名河北警方上网追逃的逃犯。

  “我们是江北区公安分局港城园派出所民警,请把你的身份证出示一下,配合我们的巡查工作。”当日,民警在网吧对上网人员进行例行检查时,一上网男子的紧张表情引起民警注意。在进行身份证核对时,该男子目光躲闪,似有隐情。民警通过移动警务系统核实其身份信息,果不其然,该男子是河北警方9月12日上网追逃的逃犯蔡某。民警立即将蔡某带回调查。

蔡某落网

  “我真的不知情,他们用我的身份证做违法的事情,你们干嘛抓我?”刚被传唤到派出所,蔡某试图狡辩脱罪。他表示,是别人擅自使用他的身份证办理了银行卡,他是无辜的。

  民警将他被河北警方上网追逃的情况告知后,蔡某才意识到事情已经败露。原来,蔡某初中毕业后,曾先后在广东、福建等地打工,直到2022年2月才到重庆江北区落脚。

  由于打工收入微薄,他就动了找兼职的心思,随后通过网上搜索加入了几个所谓的“兼职群”,试图在里面寻找机会。“日常兼职,无门槛,日均收入1000~2000元……”8月10日,一则兼职信息吸引了蔡某的注意,“无门槛、高收益”,尽管感觉这个兼职有些“说不清道不明”,但蔡某还是动心了。

  通过加好友,蔡某与对方取得联系。对方询问蔡某有没有银行卡以及银行卡的类型,并表示想使用其银行卡帮助他人“跑分”,每10000元可提成300元,1天进账2000块不是问题。

  蔡某不想放过这个“躺赚”的机会,挑了一个周末联系上自称“中介”的男子。“中介”十分神秘,让蔡某到指定的旅馆房间等消息,直到深夜才露面,将蔡某接到另一个小旅馆安顿。

  应对方要求,蔡某将身份证、银行卡、手机都交给了“中介”,并给出了银行卡密码,用自己的脸进行了刷脸验证。期间,当得知自己的银行卡可能被冻结,蔡某有些担忧,拒绝了对方要求。“中介”进一步表示,可以介绍“更为稳定”“低风险”的业务给他做,蔡某这次没能抵挡住日进千元的诱惑。第二天,蔡某赶到约定地点,并按照“中介”的要求,连续通过银行卡转账操作近1个小时,累计转账13万元,最终获得了2600元的“劳务费”。

  本以为人不知鬼不觉,蔡某还在感慨来钱“容易”,岂料一个月时间就东窗事发。蔡某将被移交给河北警方,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呈现“链条化、产业化”特征,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电话卡被骗子购买、利用,给警方的追查打击增加难度。如果明知他人用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个人证件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仍然提供、租借给他人,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生活中,要增强法律意识,不贪小利、不存侥幸,谨防成为“工具人”,步入犯罪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