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正面宣传 深化舆论引导

时间: 2022-12-14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401

彭水县信访办结合“六一”文艺展演向广大师生宣传普及《信访工作条例》(资料图)

  今年以来,彭水县根据市信访办《关于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围绕做好党的二十大信访稳定工作主线,通过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相结合的方式,坚持以解决问题为核心、以落实责任为关键、以依法治理为保障、以“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强基础”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今年五月施行的《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促进了全县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水平,更好地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有力地维护和促进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高度重视 认真部署

  《条例》出台后,彭水县信访办为切实抓好《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全体干部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公众号、多媒体、LED显示屏等多渠道转发宣传,并庚即订制了《信访工作责任制汇编》,及时召开了《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工作会议,分别就《条例》内容进行解释,还针对宣传内容提出了工作要求,同时重点强调了办公室全体干部首先要学好用好《条例》,规范信访问题办理程序,促进信访问题及时有效地解决。在此基础上,彭水县信访办还制定印发了《彭水自治县信访办关于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信访办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推动实施的责任,落实专门科室、人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保障活动开展,让宣传活动有成效、有内容。

  形式多样 氛围浓厚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的,可以投诉吗?《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和其他机关、单位不再受理。”这是彭水县信访办以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为主题的信访法治街头宣传活动中,工作人员正在为前来咨询的市民解疑答惑。

  自《条例》颁布以来,彭水县广泛动员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积极参与,群策群力,自选动作、创新创作,切实提高活动质量和效果。一方面,各乡镇(街道)依托赶场日、本级信访接待场所LED显示屏、村(社区)广泛开展《条例》宣传,积极悬挂标语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让群众了解和掌握相关的信访知识。另一方面,利用机关电子显示屏24小时滚动播放《条例》宣传标语,组织信访工作人员在信访重点乡镇(街道)和县城人员集中区域摆摊设点开展宣传,特别是信访活动中容易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为群众宣传讲解,引导群众更加直观地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台、彭水日报、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朋友圈、QQ群等网络平台,多渠道开展《条例》宣传工作,营造出浓厚宣传氛围。另外,他们还创作了群口音乐快板《文明信访和东风》,编制了《条例》学习百问百答手册等,通过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不断增强群众依法信访意识。

彭水县开展《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资料图)

  突出重点 确保实效

  在彭水县信访干部培训会上,培训人员讲解道:“《条例》对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明确了三个方面的要求:规定信访人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信访事项。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走访,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应当推选不超过5人作为信访代表。规定了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在机关、单位、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等行为。”

彭水县长生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专题学习会(资料图)

  《条例》颁布以来,彭水县信访办首先通过集中宣讲、举行专题培训等方式,对全县信访干部进行宣讲辅导,并组织优秀的信访干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乡村、学校、社区、企业、单位开展宣讲活动,推动《条例》入脑入心。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工作经验,他们对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进行调研思考,依法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等,面向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开展了主题征文活动。

  基层是产生信访问题的源头,信访工作要到位,必须重心下移。按照《条例》的要求,把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上,彭水县积极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打通上下壁垒,听取群众诉求,了解社情民意,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主动靠前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下访过程中,共发放《条例》宣传资料1000余份,使群众深入了解《条例》对保障群众民主权利、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意义。通过上述一系列举措,全县信访干部进一步了解了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答复、送达、信息录入及督查督办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了基层工作规范有效开展。

制作《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展板(资料图)

  《条例》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推动了《条例》的学习和应用,有效提高了《条例》知晓度,切实增强了信访群众依法信访的观念和信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营造出了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今年1~10月,全县信访总量1615件次4563人次,同比分别下降10.3%、15.1%。与此同时,全县群众来访批次、人次,集体访批次、人次,网上信访件次等较之上年同期均呈下降趋势。

  通讯员 何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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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正面宣传 深化舆论引导

彭水县信访办结合“六一”文艺展演向广大师生宣传普及《信访工作条例》(资料图)

  今年以来,彭水县根据市信访办《关于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围绕做好党的二十大信访稳定工作主线,通过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相结合的方式,坚持以解决问题为核心、以落实责任为关键、以依法治理为保障、以“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强基础”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今年五月施行的《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促进了全县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水平,更好地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有力地维护和促进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高度重视 认真部署

  《条例》出台后,彭水县信访办为切实抓好《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全体干部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公众号、多媒体、LED显示屏等多渠道转发宣传,并庚即订制了《信访工作责任制汇编》,及时召开了《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工作会议,分别就《条例》内容进行解释,还针对宣传内容提出了工作要求,同时重点强调了办公室全体干部首先要学好用好《条例》,规范信访问题办理程序,促进信访问题及时有效地解决。在此基础上,彭水县信访办还制定印发了《彭水自治县信访办关于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信访办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推动实施的责任,落实专门科室、人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保障活动开展,让宣传活动有成效、有内容。

  形式多样 氛围浓厚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的,可以投诉吗?《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和其他机关、单位不再受理。”这是彭水县信访办以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为主题的信访法治街头宣传活动中,工作人员正在为前来咨询的市民解疑答惑。

  自《条例》颁布以来,彭水县广泛动员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积极参与,群策群力,自选动作、创新创作,切实提高活动质量和效果。一方面,各乡镇(街道)依托赶场日、本级信访接待场所LED显示屏、村(社区)广泛开展《条例》宣传,积极悬挂标语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让群众了解和掌握相关的信访知识。另一方面,利用机关电子显示屏24小时滚动播放《条例》宣传标语,组织信访工作人员在信访重点乡镇(街道)和县城人员集中区域摆摊设点开展宣传,特别是信访活动中容易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为群众宣传讲解,引导群众更加直观地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台、彭水日报、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朋友圈、QQ群等网络平台,多渠道开展《条例》宣传工作,营造出浓厚宣传氛围。另外,他们还创作了群口音乐快板《文明信访和东风》,编制了《条例》学习百问百答手册等,通过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不断增强群众依法信访意识。

彭水县开展《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资料图)

  突出重点 确保实效

  在彭水县信访干部培训会上,培训人员讲解道:“《条例》对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明确了三个方面的要求:规定信访人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信访事项。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走访,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应当推选不超过5人作为信访代表。规定了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在机关、单位、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等行为。”

彭水县长生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专题学习会(资料图)

  《条例》颁布以来,彭水县信访办首先通过集中宣讲、举行专题培训等方式,对全县信访干部进行宣讲辅导,并组织优秀的信访干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乡村、学校、社区、企业、单位开展宣讲活动,推动《条例》入脑入心。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工作经验,他们对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进行调研思考,依法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等,面向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开展了主题征文活动。

  基层是产生信访问题的源头,信访工作要到位,必须重心下移。按照《条例》的要求,把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上,彭水县积极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打通上下壁垒,听取群众诉求,了解社情民意,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主动靠前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下访过程中,共发放《条例》宣传资料1000余份,使群众深入了解《条例》对保障群众民主权利、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意义。通过上述一系列举措,全县信访干部进一步了解了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答复、送达、信息录入及督查督办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了基层工作规范有效开展。

制作《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展板(资料图)

  《条例》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推动了《条例》的学习和应用,有效提高了《条例》知晓度,切实增强了信访群众依法信访的观念和信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营造出了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今年1~10月,全县信访总量1615件次4563人次,同比分别下降10.3%、15.1%。与此同时,全县群众来访批次、人次,集体访批次、人次,网上信访件次等较之上年同期均呈下降趋势。

  通讯员 何梨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