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花庆)交通法规对超员的界定,以车辆行驶证上标明的核载人数为准,只要实载人数超过核载人数,就构成超员交通违法。4月8日,大渡口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开展夜间集中整治时,就依法查处了一起小型轿车超员违法行为。 当晚22时许,勤务四大队在双山路金科新城附近设卡例行检查,执勤民警在检查一辆小型轿车时,发现车内酒味浓重,且有超员嫌疑。民警随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核实,该车辆核载人数5人,实载6人,超员1人。经酒精呼气式测试,驾驶员未饮酒,其余5名乘客都喝了酒。驾驶员表示,和几个朋友在外吃饭喝了些酒,心想离家不远,多坐一个“问题不大”,便心存侥幸上了路。 交巡警对驾乘人员的侥幸心理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驾乘车辆,人数一个不能多,行车上路,安全一点不能少。超员超载,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依据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员给予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示:请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按照车辆核载人数载人,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乘客也应自觉抵制乘坐超员车辆,守法出行,共同营造平安、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