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南兵权 记者 饶 果)近日,奉节县公安局青莲派出所民警在长江梅溪河流域开展日常巡河工作,途经青莲镇新政村污水处理厂时发现3名男子正在非法电鱼,当场查获并收缴电瓶、升压器、电鱼杆、舀子等电鱼工具及若干渔获物。
据嫌疑人刘某交代,其平时在西安做门窗生意,“五一”回奉节老家探望母亲,看到梅溪河鱼翔浅底,遂产生了吃新鲜河鱼的想法。于是和朋友肖某、陈某等3人一拍即合,拿上电鱼设备,来到屋后溪边电鱼。 “梅溪河是全年禁渔的,我们也知道电鱼违法,就是抱着侥幸心理想电一点鱼吃,没想到刚开始搞就被你们捉到了。”刘某懊悔地说道。经审讯,嫌疑人刘某、肖某、陈某等3人对非法捕捞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3人已被奉节警方依法刑拘。 警方提醒: 电鱼是对鱼类危害最大的一种非法捕捞方式,不仅严重破坏渔业资源,还会损害水域生态和水产资源环境。同时,电鱼本身是高危行为,电鱼器使用不当或者漏电,会给自身和他人带来生命危险,是国家法律法规严令禁止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切莫贪图一时美味或为一点蝇头小利,用生命安全作赌注进行非法捕捞,伤鱼又害己。若发现身边有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请及时向渔政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