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法院濯水法庭“三三五”模式 积极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治慧”

时间: 2023-05-23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90

  本网讯(通讯员 付乙恒 田鹏飞 孙洪波)昨日,记者从黔江区法院了解到,近年来,濯水法庭坚持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法治文化、民族文化、5A级旅游文化”融为一体,以三治并举、三责落实、五联共建的“三三五”模式,积极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治慧”,打造特色调解品牌“天理良心调解室”,有效实现案件联办、矛盾联调、纠纷联解。

  在“三治并举”方面,打造便民诉讼网络“升级版”。以“庭站点员”为抓手,从“法治、德治、自治”三个层面,让司法触角延伸到乡村每一个角落。首先,让法治“走出去”,充分发挥法治教化作用,设立9个便民诉讼联络点,利用“车载便民法庭”、乡镇“赶集日”等载体,将庭审现场搬到集市、院坝、景区。2021年以来,上门化解矛盾纠纷15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260余次。同时,将德治“引进来”,积极发挥德治感化功能,以5A景区“天理良心碑”为背景,打造“天理良心调解室”,将“做事须循天理,为人且问良心”的特色文化融入调解,在调解中积极倡导诚信文化,让诚信深入人心、守信成为美德,营造讲法、讲理、讲诚信的良好氛围,自成立以来已成功化解纠纷290余起。此外,促自治“动起来”,采取“三员合一”方式,紧抓“无讼村居(社区)”项目推进,在濯水镇人民调解员、综治专干中选聘45名“乡贤”为便民诉讼联络员,打出“庭站点员”组合拳。

  在“三责落实”方面,搭建纠纷多元化解“快车道”。认真实践黔江区委政法委出台的《黔江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案 》,充分调动“一办一庭两所”(乡镇平安办、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及村居(社区)力量,落实乡镇党政责任、人民法庭责任、乡镇“两所”责任,搭建纠纷多元化解“快车道”。将“万人起诉率”纳入绩效考核,构建纠纷治理“大格局”,促进案件减速,2022年濯水法庭办案数量下降38%。做到能调则调、能调尽调、能调必调,明确司法确认案件数量占比不得低于结案总数15%,2021年以来,濯水法庭司法确认案件占总结案数的27%。明确“两所”接受委托(委派)调解成功率不得低于25%,充分调动“两所”调解的承上启下作用,诉前委派诉中委托调解案件300余件。

  在“五联共建”方面,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治慧”。联动联建齐发力,将大量的纠纷化解在基层,力争做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一办一庭两所”联席会议,对重大纠纷进行联合化解处置。开展联合调解,明确简单案件、复杂案件、诉讼案件分别由调解委员会调解、“一办一庭两所”联合调解、人民法庭办理,目前已联合化解纠纷23起。组织联合培训,加强对“三员”的业务技能提升,目前,濯水法庭和濯水司法所已联合培训9场次。深入联合宣传,通过人民法庭公告宣传栏、法治宣传栏、法治进田间大院、巡回审判等载体对司法确认、调解、审判的生动案例和司法制度进行宣传,强化“一案影响一片”的效果。落实联合补贴,濯水法庭和濯水司法所对协助完成工作的“三员”,视工作业绩给予一定补偿,有效调动“三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近年来,濯水法庭案件数量下降明显,辖区社会环境良好,被重庆市高法院评为“示范民生法庭”,连续两年被重庆市高法院评为“人民法庭建设专项工作先进法庭”,为黔江区三捧“长安杯”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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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法院濯水法庭“三三五”模式 积极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治慧”

  本网讯(通讯员 付乙恒 田鹏飞 孙洪波)昨日,记者从黔江区法院了解到,近年来,濯水法庭坚持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法治文化、民族文化、5A级旅游文化”融为一体,以三治并举、三责落实、五联共建的“三三五”模式,积极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治慧”,打造特色调解品牌“天理良心调解室”,有效实现案件联办、矛盾联调、纠纷联解。

  在“三治并举”方面,打造便民诉讼网络“升级版”。以“庭站点员”为抓手,从“法治、德治、自治”三个层面,让司法触角延伸到乡村每一个角落。首先,让法治“走出去”,充分发挥法治教化作用,设立9个便民诉讼联络点,利用“车载便民法庭”、乡镇“赶集日”等载体,将庭审现场搬到集市、院坝、景区。2021年以来,上门化解矛盾纠纷15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260余次。同时,将德治“引进来”,积极发挥德治感化功能,以5A景区“天理良心碑”为背景,打造“天理良心调解室”,将“做事须循天理,为人且问良心”的特色文化融入调解,在调解中积极倡导诚信文化,让诚信深入人心、守信成为美德,营造讲法、讲理、讲诚信的良好氛围,自成立以来已成功化解纠纷290余起。此外,促自治“动起来”,采取“三员合一”方式,紧抓“无讼村居(社区)”项目推进,在濯水镇人民调解员、综治专干中选聘45名“乡贤”为便民诉讼联络员,打出“庭站点员”组合拳。

  在“三责落实”方面,搭建纠纷多元化解“快车道”。认真实践黔江区委政法委出台的《黔江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案 》,充分调动“一办一庭两所”(乡镇平安办、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及村居(社区)力量,落实乡镇党政责任、人民法庭责任、乡镇“两所”责任,搭建纠纷多元化解“快车道”。将“万人起诉率”纳入绩效考核,构建纠纷治理“大格局”,促进案件减速,2022年濯水法庭办案数量下降38%。做到能调则调、能调尽调、能调必调,明确司法确认案件数量占比不得低于结案总数15%,2021年以来,濯水法庭司法确认案件占总结案数的27%。明确“两所”接受委托(委派)调解成功率不得低于25%,充分调动“两所”调解的承上启下作用,诉前委派诉中委托调解案件300余件。

  在“五联共建”方面,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治慧”。联动联建齐发力,将大量的纠纷化解在基层,力争做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一办一庭两所”联席会议,对重大纠纷进行联合化解处置。开展联合调解,明确简单案件、复杂案件、诉讼案件分别由调解委员会调解、“一办一庭两所”联合调解、人民法庭办理,目前已联合化解纠纷23起。组织联合培训,加强对“三员”的业务技能提升,目前,濯水法庭和濯水司法所已联合培训9场次。深入联合宣传,通过人民法庭公告宣传栏、法治宣传栏、法治进田间大院、巡回审判等载体对司法确认、调解、审判的生动案例和司法制度进行宣传,强化“一案影响一片”的效果。落实联合补贴,濯水法庭和濯水司法所对协助完成工作的“三员”,视工作业绩给予一定补偿,有效调动“三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近年来,濯水法庭案件数量下降明显,辖区社会环境良好,被重庆市高法院评为“示范民生法庭”,连续两年被重庆市高法院评为“人民法庭建设专项工作先进法庭”,为黔江区三捧“长安杯”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