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渝两地消委会建立跨区域消费维权协作机制

时间: 2023-05-31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91

  本网讯(记者 张柳妞)为降低成渝两地消费者异地维权成本,确保跨区域消费投诉及时受理、快速处理,近日,重庆市消委会、四川省成都市消委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成渝两地跨区域消费维权协作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建立成渝两地跨区域消费维权协作机制为抓手,积极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构建安全友好的消费环境,让成渝两地消费者能够放心舒心安心消费。

  及时移转异地消费投诉。两地消费者在重庆、成都区域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其住所地的消委(协)投诉。接受投诉的消委(协)应当认真、详细地了解、记录投诉的有关情况,同时对消费者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作出初步认定,并通过网络、信函或传真,将该投诉转至被投诉方经营地的消费者组织。

  同时,快速接收异地转办投诉。被投诉方所在地或经营地的消委(协)收到转办的投诉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应及时告知消费者,延长期限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审查投诉方及被投诉方的主体资格和投诉内容,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及时告知转出地消委(协)及消费者;不予受理的,应书面告知消费者及对方消委(协)并说明理由。

  在异地投诉方面,对决定受理的投诉,消委(协)应对争议事实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和处理,一般应在40个工作日内(疑难、复杂的投诉,调查调解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结束调查调解,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消费者,同时将处理结果书面回复转出该投诉的相关消费者组织。

  同时,《通知》要求,加强消费维权信息交流共享,及时交换一季度、半年、三季度和全年消费者投诉数据分析、维权案例、消费提示、消费维权动态。针对消费维权中的热点、难点、焦点和新问题,适时组织召开成渝两地跨区域专题研讨会,联合发布消费警示、提示、观点等,共促成渝两地消费环境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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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渝两地消委会建立跨区域消费维权协作机制

  本网讯(记者 张柳妞)为降低成渝两地消费者异地维权成本,确保跨区域消费投诉及时受理、快速处理,近日,重庆市消委会、四川省成都市消委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成渝两地跨区域消费维权协作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建立成渝两地跨区域消费维权协作机制为抓手,积极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构建安全友好的消费环境,让成渝两地消费者能够放心舒心安心消费。

  及时移转异地消费投诉。两地消费者在重庆、成都区域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其住所地的消委(协)投诉。接受投诉的消委(协)应当认真、详细地了解、记录投诉的有关情况,同时对消费者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作出初步认定,并通过网络、信函或传真,将该投诉转至被投诉方经营地的消费者组织。

  同时,快速接收异地转办投诉。被投诉方所在地或经营地的消委(协)收到转办的投诉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应及时告知消费者,延长期限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审查投诉方及被投诉方的主体资格和投诉内容,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及时告知转出地消委(协)及消费者;不予受理的,应书面告知消费者及对方消委(协)并说明理由。

  在异地投诉方面,对决定受理的投诉,消委(协)应对争议事实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和处理,一般应在40个工作日内(疑难、复杂的投诉,调查调解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结束调查调解,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消费者,同时将处理结果书面回复转出该投诉的相关消费者组织。

  同时,《通知》要求,加强消费维权信息交流共享,及时交换一季度、半年、三季度和全年消费者投诉数据分析、维权案例、消费提示、消费维权动态。针对消费维权中的热点、难点、焦点和新问题,适时组织召开成渝两地跨区域专题研讨会,联合发布消费警示、提示、观点等,共促成渝两地消费环境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