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 实习生 李乐琪)今(27)日,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一、任命 邓炳国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雷晓风、杨易为重庆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刘桂华、苏福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静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蒋佩佚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胜仙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刘厚勇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谭明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李大槐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廖伟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田远未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杜丹、梁咏蜀为成渝金融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决定任命 周军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 三、免去 刘春焱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邓炳国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唐勇的重庆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岳新府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杜丹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喻志强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严研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蒋佩佚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彭海波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谭卫华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杨超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学文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宋丹丹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谭明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唐正东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生荣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郑煜、高菲的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宋能君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伟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廖伟的重庆市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义熙的成渝金融法院审判员职务。 四、决定免去 李大槐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职务。 五、批准 梁经顺辞去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孟卫红辞去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钟晓云辞去綦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