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中,一名男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渝中交巡警当场查获,在盘查过程中,男子不仅对涉嫌酒驾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还向民警坦白:并非第一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 当日凌晨2时许,渝中区交巡警支队朝天门大队民警在向阳隧道,对一辆白色小车驾驶人进行例行盘查时,酒精快速排查仪反映有异常。驾驶人十分“耿直”地告诉民警,自己的确喝了酒。随后,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46mg/100ml,已经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调查,前一日晚间驾驶人张某和朋友在KTV聚会时喝了一些啤酒,自认为啤酒度数很低,并不影响开车,聚会结束后便心存侥幸驾车回家。张某还主动坦白,称自己此次并非第一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后经民警核查,张某于2019年9月就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理过,此次属于二次酒驾。当张某得知将要面临行政拘留时,非常后悔。 民警当即告知,只要有一次酒后驾驶被处罚,在以后的任何时间,无论相隔多久,再次饮酒驾驶都属于“二次酒驾”。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通讯员 马良 罗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