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三级法院联合开展保护森林资源系列活动

时间: 2023-08-16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8601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实习生 杨敏霞) 今年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近日,市高法院、市五中法院、江津区法院、江津区林业局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在江津区四面山镇联合开展“保护森林资源 守护绿水青山”系列活动。

巡回审判

生态修复林变法治宣传点

8月10日下午,江津区法院将车载便民法庭停放在四面山生态修复林旁,开庭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

四面山生态修复林位于四面山洪洞村飞龙庙景区旁,原系一违建度假房项目。在依法强制拆除后,江津区法院等部门于2022年3月将其建成生态修复林,让25.68亩瓦砾残垣重新成为水杉、柳杉等植物的乐园,在此开庭审理滥伐林木案件具有特殊意义。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漆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工人砍伐青冈树等树木396株,采伐林木蓄积共计约39立方米,依法判处漆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漆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要求签署长江生态法治志愿者承诺书,承诺将积极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开展生态修复。

[被告人签署长江生态法治志愿者承诺书]

庭审结束后,市高法院、市五中法院、江津区法院、江津区林业局等部门还在四面山生态修复林周边、望乡台瀑布等游客较多的区域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普及生态保护法律知识等,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法治宣传]

森林巡护

车载便民法庭成移动“巡护站”

8月11日上午,在四面山大窝铺原始森林保护区森林防火检查哨卡,法官联合林业人员在全市首次运用“车载便民法庭+无人机”的数字化方式,对森林重点区域进行实时可视化巡护。

林长制全面推行后,江津区法院与江津区林业局于2021年建立重庆首个“林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将司法嵌入林长制,积极探索林长制与司法的融合。通过多方面协作,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统筹治理,提升森林生态资源系统稳定性,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提供有力保障。

大窝铺位于四面山南部,属于原始森林保护区,有地球同纬度仅存的亚热带常绿阔叶林11.34公顷、原始次生阔叶林3150公顷,完好保存着第三纪以来的植被,生长着3.5亿年前古热带和古温带植物,含中华双扇蕨、红豆杉等亚热带植物1700多种,林麝、毛冠鹿、猕猴等野生动物200余种,动植物种类共计6000多种,被联合国生态专家誉为“天然物种基因库”。

因原始森林保护区限制人类活动,大家来到森林前的哨卡运用无人机进行空中巡护。随着无人机升空,大窝铺原始森林生机勃勃的美景尽收眼底,一树一叶彰显着大自然旺盛的生命力。无人机拍摄画面实时传回“车载便民法庭”显示屏,让法官可以清晰直观地勘查山林植被,了解山情、林情,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除大窝铺外,各部门还来到四面山马家沟等林区开展了森林巡护。

近年来,重庆法院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职能作用,高标准建设重庆法院环境司法展示馆,全国首发非法捕捞犯罪量刑指引,出台意见服务保障长江“十年禁渔”、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全面加强流域区域环境司法协作。2021年以来,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4600余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类指导案例及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受邀在世界环境司法大会、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工作推进会、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等会议作经验交流发言,积极助力重庆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绿色发展,为加快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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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三级法院联合开展保护森林资源系列活动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实习生 杨敏霞) 今年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近日,市高法院、市五中法院、江津区法院、江津区林业局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在江津区四面山镇联合开展“保护森林资源 守护绿水青山”系列活动。

巡回审判

生态修复林变法治宣传点

8月10日下午,江津区法院将车载便民法庭停放在四面山生态修复林旁,开庭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

四面山生态修复林位于四面山洪洞村飞龙庙景区旁,原系一违建度假房项目。在依法强制拆除后,江津区法院等部门于2022年3月将其建成生态修复林,让25.68亩瓦砾残垣重新成为水杉、柳杉等植物的乐园,在此开庭审理滥伐林木案件具有特殊意义。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漆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工人砍伐青冈树等树木396株,采伐林木蓄积共计约39立方米,依法判处漆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漆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要求签署长江生态法治志愿者承诺书,承诺将积极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开展生态修复。

[被告人签署长江生态法治志愿者承诺书]

庭审结束后,市高法院、市五中法院、江津区法院、江津区林业局等部门还在四面山生态修复林周边、望乡台瀑布等游客较多的区域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普及生态保护法律知识等,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法治宣传]

森林巡护

车载便民法庭成移动“巡护站”

8月11日上午,在四面山大窝铺原始森林保护区森林防火检查哨卡,法官联合林业人员在全市首次运用“车载便民法庭+无人机”的数字化方式,对森林重点区域进行实时可视化巡护。

林长制全面推行后,江津区法院与江津区林业局于2021年建立重庆首个“林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将司法嵌入林长制,积极探索林长制与司法的融合。通过多方面协作,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统筹治理,提升森林生态资源系统稳定性,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提供有力保障。

大窝铺位于四面山南部,属于原始森林保护区,有地球同纬度仅存的亚热带常绿阔叶林11.34公顷、原始次生阔叶林3150公顷,完好保存着第三纪以来的植被,生长着3.5亿年前古热带和古温带植物,含中华双扇蕨、红豆杉等亚热带植物1700多种,林麝、毛冠鹿、猕猴等野生动物200余种,动植物种类共计6000多种,被联合国生态专家誉为“天然物种基因库”。

因原始森林保护区限制人类活动,大家来到森林前的哨卡运用无人机进行空中巡护。随着无人机升空,大窝铺原始森林生机勃勃的美景尽收眼底,一树一叶彰显着大自然旺盛的生命力。无人机拍摄画面实时传回“车载便民法庭”显示屏,让法官可以清晰直观地勘查山林植被,了解山情、林情,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除大窝铺外,各部门还来到四面山马家沟等林区开展了森林巡护。

近年来,重庆法院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职能作用,高标准建设重庆法院环境司法展示馆,全国首发非法捕捞犯罪量刑指引,出台意见服务保障长江“十年禁渔”、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全面加强流域区域环境司法协作。2021年以来,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4600余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类指导案例及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受邀在世界环境司法大会、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工作推进会、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等会议作经验交流发言,积极助力重庆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绿色发展,为加快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