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近日,市交通运输执法轨道交通支队二大队执法人员在重庆北站北广场附近巡逻时,检查到驾驶员何某驾驶的川C9**07小型轿车搭载有4名乘客,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 经询问乘客发现,其中2名乘客为某顺风车平台正规下单,费用为192.5元,另外一名乘客为驾驶员何某朋友,而第四位乘客是驾驶员私下招揽,讲好支付90元车费到四川自贡。 何某发现没有瞒骗过执法人员,终于承认其中一名乘客属于私下招揽乘客付费乘车,执法人员告知其此次存在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并耐心向驾驶员进行普法教育。 当得知自己将面临5000元的行政罚款,何某后悔不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