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李宇轩)驾驶证被吊销后不能再驾驶机动车,这是每一个驾驶人都熟知的法律常识,但还有人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近日,一男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巡警查获,交巡警依法吊销其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可是该男子不思悔改,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任继续驾车上路,又被潼南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双江大队民警查获。 2月6日11点30分,潼南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双江大队在视频巡逻排查时,发现一牌照为渝AL**49的小型汽车驾驶员疑似无证驾驶,本着“逢疑必查”的原则,双江大队民警迅速组织警力在过道246双江压缩站路段布控将该车辆拦截。随即对驾驶员提供身份信息进行核查。经公安内网查询得知,该驾驶员的驾驶证已被吊销。于是,驾驶员李某道出了实情。 2020年3月份,李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曾被交巡警查获,被处以吊销驾驶证的处罚。李某明知自己的驾驶证被吊销不能驾驶机动车,但他还是心存侥幸,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最终被交巡警查获。 驾驶员李某这种不思悔改,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任继续驾驶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对驾驶人李某给予处1000元罚款。 警方提醒,驾驶人处于“失驾”状态,不能开车上路。若“失驾”人员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一经查实,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