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联动,5万斤柠檬跨省执行……

时间: 2024-02-08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叶桂君 阅读量:8609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 通讯员 董琴 刘卓颖)近日,大足区法院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跨越川渝,在四川省安岳县法院执行协作下,成功督促被执行人以5万余斤柠檬抵债并达成执行和解,让胜诉当事人过上一个安心年、暖心年。

欠债十年,拒不还款

2014年11月,被执行人丁某向申请执行人黄某借款12万元。因被执行人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2017年2月,黄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大足区法院于2017年3月判决由丁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黄某借款本金12万元及利息。因丁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黄某于2019年10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干警经多方搜寻,未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未果,并发现被执行人去向不明。

身处异地,法院“照寻不误”

今年2月2日18时45分,小年夜欢聚之际,该院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举报,称发现被执行人已返回四川省安岳县龙台镇家中。执行干警当即奔赴异地寻找被执行人丁某。

19时,该院依托《执行联动协作工作方案》,与安岳县法院取得联系并发出协助执行函,同时与当地公安及村委会取得联系,进行维稳工作。

经过近两个小时车程,该院执行干警到达四川省安岳县龙台镇,迅速找到了被执行人。

执行和解,五万斤柠檬抵债

21时,执行干警迅速将被执行人丁某拘传至安岳县法院,并再次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2月3日凌晨,在大足安岳两地法院执行法官长达3小时的释法说理、耐心调解下,被执行人当场支付3000元,并提出以柠檬抵债,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就柠檬抵债事宜达成一致,被执行人将其现有柠檬以每斤1.8元价格抵债,柠檬从四川安岳县龙台镇运送至重庆大足区指定地点交付申请人。

2月4日中午,两辆卡车拉载着5万余斤柠檬浩荡而来。

“没想到真的能把柠檬拉过来,我父亲的住院费有着落了,感谢法官,这是今年最大的喜事!”申请人拉着执行干警激动地说。

法官巧卖“檬”,农产品变现难题

经核算,此批柠檬共抵债务9万余元,还差2万余元。随后,执行法官“趁热打铁”积极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丁某当场支付1万元,余下1万余元由丁某在12月31日前结清;若被执行人按约履行,申请执行人黄某则自愿放弃剩余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

因柠檬属于生鲜产品不易保存且数量巨大,急需销售。该院号召全院干警进行宣传,两天内,帮助申请人卖出柠檬1万余斤。执行法官还向申请人建议,可联系批发市场、加工厂,完成柠檬的批量销售,申请人表示会积极联系,预计年后能将这5万余斤柠檬销售一空。

至此,该案得到圆满解决。据介绍,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川渝司法协作,切实解决执行难,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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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联动,5万斤柠檬跨省执行……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 通讯员 董琴 刘卓颖)近日,大足区法院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跨越川渝,在四川省安岳县法院执行协作下,成功督促被执行人以5万余斤柠檬抵债并达成执行和解,让胜诉当事人过上一个安心年、暖心年。

欠债十年,拒不还款

2014年11月,被执行人丁某向申请执行人黄某借款12万元。因被执行人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2017年2月,黄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大足区法院于2017年3月判决由丁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黄某借款本金12万元及利息。因丁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黄某于2019年10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干警经多方搜寻,未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未果,并发现被执行人去向不明。

身处异地,法院“照寻不误”

今年2月2日18时45分,小年夜欢聚之际,该院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举报,称发现被执行人已返回四川省安岳县龙台镇家中。执行干警当即奔赴异地寻找被执行人丁某。

19时,该院依托《执行联动协作工作方案》,与安岳县法院取得联系并发出协助执行函,同时与当地公安及村委会取得联系,进行维稳工作。

经过近两个小时车程,该院执行干警到达四川省安岳县龙台镇,迅速找到了被执行人。

执行和解,五万斤柠檬抵债

21时,执行干警迅速将被执行人丁某拘传至安岳县法院,并再次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2月3日凌晨,在大足安岳两地法院执行法官长达3小时的释法说理、耐心调解下,被执行人当场支付3000元,并提出以柠檬抵债,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就柠檬抵债事宜达成一致,被执行人将其现有柠檬以每斤1.8元价格抵债,柠檬从四川安岳县龙台镇运送至重庆大足区指定地点交付申请人。

2月4日中午,两辆卡车拉载着5万余斤柠檬浩荡而来。

“没想到真的能把柠檬拉过来,我父亲的住院费有着落了,感谢法官,这是今年最大的喜事!”申请人拉着执行干警激动地说。

法官巧卖“檬”,农产品变现难题

经核算,此批柠檬共抵债务9万余元,还差2万余元。随后,执行法官“趁热打铁”积极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丁某当场支付1万元,余下1万余元由丁某在12月31日前结清;若被执行人按约履行,申请执行人黄某则自愿放弃剩余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

因柠檬属于生鲜产品不易保存且数量巨大,急需销售。该院号召全院干警进行宣传,两天内,帮助申请人卖出柠檬1万余斤。执行法官还向申请人建议,可联系批发市场、加工厂,完成柠檬的批量销售,申请人表示会积极联系,预计年后能将这5万余斤柠檬销售一空。

至此,该案得到圆满解决。据介绍,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川渝司法协作,切实解决执行难,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