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时间闯红灯 酿成事故负全责

时间: 2024-03-25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8471

本网讯(通讯员 李一堃)近日,在渝北空港大道某十字路口,三轮车驾驶员陈某为了赶时间闯红灯,结果引发了一起交通事故,不仅要赔偿双方车损,还受到处罚。

3月17日10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接到报警称,空港大道跳蹬河大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看见,一辆三轮车和一辆越野车停放在路口中间,三轮车车头受损,越野车左后部车门上有严重刮痕。所幸,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查,这起事故是三轮车驾驶员陈某驾车闯红灯所致。事发时,陈某接到电话有人让他去收废纸板,他们约定了时间,可他出门晚了,就一路驾车飞驰。当行驶至空港大道跳蹬河大桥的十字路口,他看到前方信号灯还有几秒就变红灯了,他并未刹车减速,却抱着侥幸心理踩起油门加速驶入路口,此时红灯已经亮起,对向车道绿灯亮起,一辆正常行驶的越野车驶入路口,两车发生碰撞。

由于事故是驾驶员陈某闯红灯造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2000余元。民警对陈某闯红灯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陈某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闯红灯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破坏公共交通秩序,而且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危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员朋友提高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为抢时间闯红灯 酿成事故负全责

本网讯(通讯员 李一堃)近日,在渝北空港大道某十字路口,三轮车驾驶员陈某为了赶时间闯红灯,结果引发了一起交通事故,不仅要赔偿双方车损,还受到处罚。

3月17日10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接到报警称,空港大道跳蹬河大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看见,一辆三轮车和一辆越野车停放在路口中间,三轮车车头受损,越野车左后部车门上有严重刮痕。所幸,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查,这起事故是三轮车驾驶员陈某驾车闯红灯所致。事发时,陈某接到电话有人让他去收废纸板,他们约定了时间,可他出门晚了,就一路驾车飞驰。当行驶至空港大道跳蹬河大桥的十字路口,他看到前方信号灯还有几秒就变红灯了,他并未刹车减速,却抱着侥幸心理踩起油门加速驶入路口,此时红灯已经亮起,对向车道绿灯亮起,一辆正常行驶的越野车驶入路口,两车发生碰撞。

由于事故是驾驶员陈某闯红灯造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2000余元。民警对陈某闯红灯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陈某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闯红灯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破坏公共交通秩序,而且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危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员朋友提高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