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敖文娣)5月13日,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一大队在辖区内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过程中,查获一名因酒驾被吊销驾驶证后仍继续驾驶无牌摩托车的男子。 当日,大队民警在红石路石马河立交处开展整治,期间发现一辆未悬挂任何标志标牌的白色普通二轮摩托车。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接受检查。在检查的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魏某在2023年10月因酒驾被公安交管部门处罚,驾驶证已被吊销,属于“失驾”人员。而他目前驾驶的这辆摩托车也没有悬挂号牌,也没有购买保险,在道路上行驶没有任何安全保障。 “才过去多久啊?是还没有意识到违法驾驶机动车的危险性吗?你是当真不怕出事故吗?”看到魏某的违法行为,民警对他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我以为,你们还在午休。侥幸心理作祟,不装牌照也是因为怕被监控探头拍到,下次不会了。”魏某坦言自己是心存侥幸心理,也向民警表示不会再犯。 随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法对魏某采取扣留机动车的行政强制措施。 江北交巡警提醒:侥幸心理不可有,无证驾驶是炸弹,请广大驾驶员朋友遵纪守法,驾驶机动车不仅是保证驾乘人员道路行驶的安全,更是为了城市道路的通畅、安全、文明提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