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经路口不让行 引发事故损失大

时间: 2024-05-22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8548

本网讯(通讯员 李一堃)避免事故发生,在于一个“让”字。近日,驾驶员汪某因未让行路口右侧来车,引发交通事故,不仅承担两车车损,还受到处罚,可谓得不偿失。

5月18日1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接报称,丹湖路与创新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看见,两辆白色轿车停在道路中央,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民警对两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嫌疑。

经查,这起事故是驾驶员汪某驾车经过十字路口时未避让右侧来车先行所致。事发时,汪某急着驾车赶回公司处理事情,行驶至丹湖路与创新路十字路口时,在未仔细观察周边车辆通行的情况下,直接驾车驶入路口,结果与正常直行的轿车发生碰撞,导致事故发生。

因汪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交巡警指挥的路口时未注意观察,礼让右侧来车先行,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判定驾驶员汪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依法对他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驶过程中要时刻观察周边路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标识标线,注意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不要把安全抛在脑后,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应当在确保在安全的条件下再进行转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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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经路口不让行 引发事故损失大

本网讯(通讯员 李一堃)避免事故发生,在于一个“让”字。近日,驾驶员汪某因未让行路口右侧来车,引发交通事故,不仅承担两车车损,还受到处罚,可谓得不偿失。

5月18日1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接报称,丹湖路与创新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看见,两辆白色轿车停在道路中央,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民警对两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嫌疑。

经查,这起事故是驾驶员汪某驾车经过十字路口时未避让右侧来车先行所致。事发时,汪某急着驾车赶回公司处理事情,行驶至丹湖路与创新路十字路口时,在未仔细观察周边车辆通行的情况下,直接驾车驶入路口,结果与正常直行的轿车发生碰撞,导致事故发生。

因汪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交巡警指挥的路口时未注意观察,礼让右侧来车先行,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判定驾驶员汪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依法对他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驶过程中要时刻观察周边路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标识标线,注意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不要把安全抛在脑后,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应当在确保在安全的条件下再进行转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