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网讯(记者 舒楚寒) 9月29日,在市普法办举办的《民法总则》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上,市普法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长陈明辉,巴南区法院副院长刘秀荣等现场解读了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民法总则》。 如今,个人信息泄露情况频发。巴南区法院副院长刘秀荣介绍称,此前,巴南区法院审结了一起泄露个人信息案件,被告多达30人,因出售他人的个人信息而最终获刑。 此次,《民法总则》确立了个人信息依法取得原则、确保信息安全原则以及明确界定禁止行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民法学专家孙鹏认为,《民法总则》也是首次将个人信息纳入法律保护。 “下一步还将制定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孙鹏称,有了专门的民事特别法后,个人信息的范畴将被明确,还将引入问责制,改善数据保护的程序规则与实施效果,引入信息泄露报告义务,推进信息保护机构间的联合行动。 以往民事案件,诉讼时效为两年。最新的《民法总则》则将诉讼时效软化,延长为三年。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主任何洪涛认为,这意味着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多一年的时间考虑,是告还是不告。 陈明辉认为,《民法总则》的出台意义重大,标志这我国民法典的编纂工作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必将为推动实现公民权利保障的法治化,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依法治市作出重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