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陈彧) 近年来,酉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创新,强化便民措施,积极开展乡镇法律服务所,让受援人在当地即可享受法律援助服务,满足困难群众足不出村(社区)就能获得免费法律服务的需求,打通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1985年,石某与冉某之父就田地互换达成协议,互相耕种并登记确权,石某在其父过世后继续承包该地。谁知冉某后来反悔,发生纠纷,双方经多次调解无法达成合意,这个矛盾成为两家心里的疙瘩,争议地经常出现石家耕种,冉家破坏,冉家耕种,石家不服的情形。 今年9月,冉某将石某田地里种的玉米擅自收回家,双方因此大打出手。 多方求助后,石某向酉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法律援助中心接到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了解到石某一直居住在腴地,年事已高且身体不好,到酉阳申请法律援助确有困难,中心当即联系冉景涛律师赶到腴地,为石某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帮助石某走诉讼程序,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