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司法局以中和司法所为平台,创新引入“互联网+”

时间: 2017-10-18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721

一年来,秀山县司法局以中和司法所为平台,充分运用网络通讯功能,创新引入“互联网+”,将部分在册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拉进专属微信群,探索社区服刑人员“微监管”方式,着力打造社区矫正监管新方式,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该县中和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专属微信群,定期上传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定期推送贴近目前社会实际的相关法律法规或典型案例,多角度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法律知识普及及心理引导。同时,该所打破传统的集中教育方式,将社区服刑人员通过专属微信平台自主学习并认真记录的,学习笔记达到一定要求的纳入当月的集中教育学时,从而打破学习的地域限制和时间限制,显现了“互联网+”的教育效果。

中和司法所创建专属微信群后,能更好地在工作时间以外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管。如社区服刑人员经请假批准后前往外地出差,中和司法所工作人员会不定期地要求服刑人员发送实时定位进行抽查和监督,并要求在路牌、大楼等具有显著地标性建筑物附近进行自拍,确保服刑人员所处位置与请假前往的目的地一致。此外,社区服刑人员能在非工作时间内及时向中和司法所进行突发情况的报告,使中和司法所能更好地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有关情况,迅速作出应急处置预案。达到利用“互联网+”监管灵活、方便快捷的目的。

该所此举充分利用网络便捷高效、覆盖面广的优势,扩展了社区矫正监管和教育的时间和空间上的维度,极大提高了社区矫正“管、教”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为此秀山司法局将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使用“互联网+”管理方式,从而推动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重庆长安网 记者 姚华顺 张英华 通讯员 汪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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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司法局以中和司法所为平台,创新引入“互联网+”

一年来,秀山县司法局以中和司法所为平台,充分运用网络通讯功能,创新引入“互联网+”,将部分在册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拉进专属微信群,探索社区服刑人员“微监管”方式,着力打造社区矫正监管新方式,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该县中和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专属微信群,定期上传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定期推送贴近目前社会实际的相关法律法规或典型案例,多角度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法律知识普及及心理引导。同时,该所打破传统的集中教育方式,将社区服刑人员通过专属微信平台自主学习并认真记录的,学习笔记达到一定要求的纳入当月的集中教育学时,从而打破学习的地域限制和时间限制,显现了“互联网+”的教育效果。

中和司法所创建专属微信群后,能更好地在工作时间以外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管。如社区服刑人员经请假批准后前往外地出差,中和司法所工作人员会不定期地要求服刑人员发送实时定位进行抽查和监督,并要求在路牌、大楼等具有显著地标性建筑物附近进行自拍,确保服刑人员所处位置与请假前往的目的地一致。此外,社区服刑人员能在非工作时间内及时向中和司法所进行突发情况的报告,使中和司法所能更好地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有关情况,迅速作出应急处置预案。达到利用“互联网+”监管灵活、方便快捷的目的。

该所此举充分利用网络便捷高效、覆盖面广的优势,扩展了社区矫正监管和教育的时间和空间上的维度,极大提高了社区矫正“管、教”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为此秀山司法局将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使用“互联网+”管理方式,从而推动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重庆长安网 记者 姚华顺 张英华 通讯员 汪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