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程正超)“只是吃顿饭的时间,我不仅要被罚款,还要被扣证。”日前,接受处罚的合川区男子刘某后悔不已。原来当天,刘某驾驶摩托车去聚餐途中因未戴头盔被民警查获,饭后回家因酒驾再次在同一地点被查获。 10月26日晚上,合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合阳勤务大队民警在挂牌整治路段苏家街设置交通安全检查站开展夜间酒驾、毒驾专项整治行动。20时42分,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驶到检查点,民警随即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 驾驶员刚下车,民警就闻到其身上存在酒气,存在酒驾嫌疑,随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27mg/100mL,构成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得知就在3小时前,该男子刘某就曾因未戴头盔被查获,并被民警依法进行处罚。据刘某介绍,当天晚上老板邀其到交通街某火锅店聚餐。下午18时许,刘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前往火锅店途中因未戴安全头盔被民警查获,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晚餐期间,刘某饮用了一小杯白酒。饭后,刘某并未吸取教训,心存侥幸驾车返回家中休息,不曾想在同一地点再次被民警查获。 目前,刘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给予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