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长春院长调研民营企业 提供“零距离”司法服务

时间: 2018-12-30 来源: 彭水县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664

本网讯 (通讯员 张泷)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为彭水县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12月26日,彭水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秦长春一行5人到朋然生态农业开发公司、重庆望航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彭水永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走访调研,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状况,共同探讨债务化解和企业解困方案,听取民营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秦院长一行认真听取了各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融资难等问题,了解了企业的发展历程、营销方式、产品特色、销售渠道、年产值、发展目标、前景规划等基本情况后,详细询问了公司劳动用工等情况,随后双方紧紧围绕“法院如何为企业经济发展搞好司法服务,推动企业持续向好发展”进行了座谈。

座谈过程中,各家企业回顾了近年来的涉诉情况,对法院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作出的努力给予肯定,特别是对秦院长一行上门为企业排忧解困表示衷心感谢。并针对企业在劳务纠纷、合同订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场进行了咨询。各企业表示,当前宏观环境给民营企业带来新的挑战,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的沟通交流,希望法院继续加大对企业风险防范的指导力度,帮助企业和职工提升法律意识,更好地助推企业发展。

秦院长介绍了人民法院的职能及人民法院积极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的举措,认真解答了企业负责人在经营中遇到的法律疑惑,还对如何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征求了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嘱咐企业家们要坚定发展信心,坚持诚信为本,强化纠纷预防处理能力,继续为县域经济发展贡献新力量。并表示:一是县人民法院将通过送法进园区、进企业、“以案说法”等多种方式,切实回应民营企业司法需求,努力为民营企业家们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提供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坚持主动服务经济发展的司法理念,重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审理,确保公平公正地处理好每一起涉民营企业案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大涉及民营企业判决调解案件执行力度,完善惩戒机制建设,依法惩治各种形式“老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同时也向企业负责人发出邀请函,邀请企业员工走进法院参加“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感受法治力量。

党组成员、副院长徐中和,民事审判二庭庭长何长江、审管办主任洪诗波等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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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长春院长调研民营企业 提供“零距离”司法服务

本网讯 (通讯员 张泷)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为彭水县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12月26日,彭水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秦长春一行5人到朋然生态农业开发公司、重庆望航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彭水永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走访调研,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状况,共同探讨债务化解和企业解困方案,听取民营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秦院长一行认真听取了各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融资难等问题,了解了企业的发展历程、营销方式、产品特色、销售渠道、年产值、发展目标、前景规划等基本情况后,详细询问了公司劳动用工等情况,随后双方紧紧围绕“法院如何为企业经济发展搞好司法服务,推动企业持续向好发展”进行了座谈。

座谈过程中,各家企业回顾了近年来的涉诉情况,对法院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作出的努力给予肯定,特别是对秦院长一行上门为企业排忧解困表示衷心感谢。并针对企业在劳务纠纷、合同订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场进行了咨询。各企业表示,当前宏观环境给民营企业带来新的挑战,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的沟通交流,希望法院继续加大对企业风险防范的指导力度,帮助企业和职工提升法律意识,更好地助推企业发展。

秦院长介绍了人民法院的职能及人民法院积极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的举措,认真解答了企业负责人在经营中遇到的法律疑惑,还对如何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征求了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嘱咐企业家们要坚定发展信心,坚持诚信为本,强化纠纷预防处理能力,继续为县域经济发展贡献新力量。并表示:一是县人民法院将通过送法进园区、进企业、“以案说法”等多种方式,切实回应民营企业司法需求,努力为民营企业家们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提供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坚持主动服务经济发展的司法理念,重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审理,确保公平公正地处理好每一起涉民营企业案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大涉及民营企业判决调解案件执行力度,完善惩戒机制建设,依法惩治各种形式“老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同时也向企业负责人发出邀请函,邀请企业员工走进法院参加“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感受法治力量。

党组成员、副院长徐中和,民事审判二庭庭长何长江、审管办主任洪诗波等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