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电三轮”是否属于机动车?经销商未注明,赔了20万!

时间: 2019-10-30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440

近日,被执行人重庆某电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动车公司”)主动向法院支付案款近20万元,一起看似简单却波折的案件终于案结事了。

被追尾致车毁人亡,却仍承担次要责任

2018年6月,李某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轻便摩托车被一辆货车追尾,造成李某当场死亡、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鉴定,李某驾驶的车辆是属于机动车范畴的电动三轮轻便摩托车,货车司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李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经查,电动车公司出售给李某的车辆系属于机动车范畴的电动三轮轻便摩托车,驾驶该电动三轮轻便摩托车,应当依法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而电动车公司出具的车辆发票以及《使用说明书》均未载明该车辆属于机动车,而是使用的“休闲代步三轮车”、“电动车”,并未反映其机动车性质,电动车公司也未举示证据证明其已告知李某该车辆属于机动车。

机动车具有较高的危险性,属于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电动车公司未向李某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该机动车的方法,更没有明确说明需要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才能驾驶。该电动车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侵害了李某的权益,并致李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无证驾驶机动车并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了次要责任。

依法判决、强制执行,电动车公司赔偿近20万元

李某的继承人白某君、白某秀、蹇某群认为,若无该无证驾驶的事实,李某便不必承担责任,其近亲属就可以获得全额赔偿。于是三人遂向江津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电动车公司对因李某承担次要责任而未获得赔偿的部分依法予以赔偿。经法院判决,被告电动车公司赔偿原告白某君、白某秀、蹇某群18万余元。

2019年10月,因该电动车公司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白某君、白某秀、蹇某群遂向江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江津法院执行局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传票、限制消费令、报告财产令,并立即对电动车公司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并通知其到法院申报财产。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持现金来院将近20万元的案款全部履行完毕,该案从收案到执行完毕仅用了10天时间。

法官说法

根据国家规定,驾驶机动车上路,驾驶者应当依法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如今电动车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联系较为密切,但在市场中一定程度存在部分电动车性质属于机动车的情况,往往难以引起大家的注意。故而,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时,应当通过询问销售者、查阅车辆相关资料等方式,确定所购买电动车辆的性质,不能简单认为电动车辆即属非机动车。生产者、销售者在生产、销售属于机动车性质的电动车时,也应当明确告知或通过显著的方式让消费者清楚该车辆性质,并释明存在的风险和驾驶该车辆应当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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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电三轮”是否属于机动车?经销商未注明,赔了20万!

近日,被执行人重庆某电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动车公司”)主动向法院支付案款近20万元,一起看似简单却波折的案件终于案结事了。

被追尾致车毁人亡,却仍承担次要责任

2018年6月,李某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轻便摩托车被一辆货车追尾,造成李某当场死亡、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鉴定,李某驾驶的车辆是属于机动车范畴的电动三轮轻便摩托车,货车司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李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经查,电动车公司出售给李某的车辆系属于机动车范畴的电动三轮轻便摩托车,驾驶该电动三轮轻便摩托车,应当依法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而电动车公司出具的车辆发票以及《使用说明书》均未载明该车辆属于机动车,而是使用的“休闲代步三轮车”、“电动车”,并未反映其机动车性质,电动车公司也未举示证据证明其已告知李某该车辆属于机动车。

机动车具有较高的危险性,属于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电动车公司未向李某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该机动车的方法,更没有明确说明需要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才能驾驶。该电动车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侵害了李某的权益,并致李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无证驾驶机动车并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了次要责任。

依法判决、强制执行,电动车公司赔偿近20万元

李某的继承人白某君、白某秀、蹇某群认为,若无该无证驾驶的事实,李某便不必承担责任,其近亲属就可以获得全额赔偿。于是三人遂向江津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电动车公司对因李某承担次要责任而未获得赔偿的部分依法予以赔偿。经法院判决,被告电动车公司赔偿原告白某君、白某秀、蹇某群18万余元。

2019年10月,因该电动车公司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白某君、白某秀、蹇某群遂向江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江津法院执行局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传票、限制消费令、报告财产令,并立即对电动车公司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并通知其到法院申报财产。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持现金来院将近20万元的案款全部履行完毕,该案从收案到执行完毕仅用了10天时间。

法官说法

根据国家规定,驾驶机动车上路,驾驶者应当依法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如今电动车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联系较为密切,但在市场中一定程度存在部分电动车性质属于机动车的情况,往往难以引起大家的注意。故而,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时,应当通过询问销售者、查阅车辆相关资料等方式,确定所购买电动车辆的性质,不能简单认为电动车辆即属非机动车。生产者、销售者在生产、销售属于机动车性质的电动车时,也应当明确告知或通过显著的方式让消费者清楚该车辆性质,并释明存在的风险和驾驶该车辆应当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