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00万潜逃10年

时间: 2020-01-02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272

本网讯(记者 张柳妞)10年前,涪陵人魏某、黄某等人以开会等形式公开宣传,并许诺高额利息,募集资金达300余万元后潜逃。日前,涪陵警方在山东省青岛市将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魏某、黄某缉拿归案。

企业转型欠下高息巨款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魏某与妻子黄某在涪陵经营重庆大龙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业务为销售空调等制冷设备。2004年左右,因大型家电商场入驻涪陵,对该公司业务冲击较大。

同年,魏某夫妻考虑企业转型,于是就开始修建大龙酒店(位于涪陵城兴华东路9号原汽车客运中心斜对面)。2004年至2006年,魏某夫妻修建、装修酒店先后投入资金达1500余万元,而其自有资金仅为300万元左右,向银行贷款、私人借款1200余万元。

2006年下半年,大龙酒店正式营业。该酒店集住宿、餐饮、KTV于一体,酒店经营状况正常,每年净利润为100万元左右。但因魏某夫妻前期投入资金大部分为贷款、借款,每月需支付贷款和借款本息,从酒店开业起,魏某的资金状况就一直较紧张,故以借新还旧的方法勉强维持,形成了恶性循环。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潜逃

2008年,因银行贷款政策紧缩,魏某无法按时归还银行贷款、私人借款本息,酒店正常的营业收入远不足以偿还债务,故魏某找到彭某、王某,并任命两人为重庆大龙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具体负责集资事宜。

此后,彭某与王某以大龙实业有限公司打造养生酒店天才培训基地为名,并称酒店即将上市,召集不特定的公众以授课等形式公开宣传投资到大龙酒店公司后有高额的利息回报:即现金投资年利息为20%,出借信用卡交与大龙公司透支年回报率为透支金额的10%,出借房产证给大龙公司由大龙公司抵押借款回报率为实际借款金额的10%,吸引公众投资,黄某负责收取投资款。

经宣传,赵女士、喻女士等人以签订合作投资协议、经营权转让协议、借条、办理信用卡投资等形式投资本金达300余万元。2009年5月,无力继续支撑下去的魏某夫妻畏罪潜逃。

2009年6月11日,涪陵区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市民喻女士等10余名受害人报案后,次日该支队便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并对该案主要嫌疑人魏某、黄某进行上网追逃。

潜逃10年依然落网

魏某夫妻潜逃后,涪陵警方并未就此放弃对案件的侦办,而是进一步加大侦破力度。2019年10月初,办案民警发现魏某夫妻出现在山东省青岛市后,随即对两人展开抓捕,并成功将两人抓获归案。

经讯问,嫌疑人魏某夫妻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潜逃后,夫妻两人靠打零工维持生计,误以为借此可以躲避抓捕,但最终却事与愿违。

经侦查,魏某等人向喻女士等21名投资人以签订合作投资协议、经营权转让协议、借条的形式非法吸收本金1811728元。马女士等27名投资人把110余张信用卡交由魏某等人透支,透支金额达100余万元。

目前,嫌疑人魏某、黄某已被依法批捕,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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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00万潜逃10年

本网讯(记者 张柳妞)10年前,涪陵人魏某、黄某等人以开会等形式公开宣传,并许诺高额利息,募集资金达300余万元后潜逃。日前,涪陵警方在山东省青岛市将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魏某、黄某缉拿归案。

企业转型欠下高息巨款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魏某与妻子黄某在涪陵经营重庆大龙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业务为销售空调等制冷设备。2004年左右,因大型家电商场入驻涪陵,对该公司业务冲击较大。

同年,魏某夫妻考虑企业转型,于是就开始修建大龙酒店(位于涪陵城兴华东路9号原汽车客运中心斜对面)。2004年至2006年,魏某夫妻修建、装修酒店先后投入资金达1500余万元,而其自有资金仅为300万元左右,向银行贷款、私人借款1200余万元。

2006年下半年,大龙酒店正式营业。该酒店集住宿、餐饮、KTV于一体,酒店经营状况正常,每年净利润为100万元左右。但因魏某夫妻前期投入资金大部分为贷款、借款,每月需支付贷款和借款本息,从酒店开业起,魏某的资金状况就一直较紧张,故以借新还旧的方法勉强维持,形成了恶性循环。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潜逃

2008年,因银行贷款政策紧缩,魏某无法按时归还银行贷款、私人借款本息,酒店正常的营业收入远不足以偿还债务,故魏某找到彭某、王某,并任命两人为重庆大龙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具体负责集资事宜。

此后,彭某与王某以大龙实业有限公司打造养生酒店天才培训基地为名,并称酒店即将上市,召集不特定的公众以授课等形式公开宣传投资到大龙酒店公司后有高额的利息回报:即现金投资年利息为20%,出借信用卡交与大龙公司透支年回报率为透支金额的10%,出借房产证给大龙公司由大龙公司抵押借款回报率为实际借款金额的10%,吸引公众投资,黄某负责收取投资款。

经宣传,赵女士、喻女士等人以签订合作投资协议、经营权转让协议、借条、办理信用卡投资等形式投资本金达300余万元。2009年5月,无力继续支撑下去的魏某夫妻畏罪潜逃。

2009年6月11日,涪陵区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市民喻女士等10余名受害人报案后,次日该支队便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并对该案主要嫌疑人魏某、黄某进行上网追逃。

潜逃10年依然落网

魏某夫妻潜逃后,涪陵警方并未就此放弃对案件的侦办,而是进一步加大侦破力度。2019年10月初,办案民警发现魏某夫妻出现在山东省青岛市后,随即对两人展开抓捕,并成功将两人抓获归案。

经讯问,嫌疑人魏某夫妻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潜逃后,夫妻两人靠打零工维持生计,误以为借此可以躲避抓捕,但最终却事与愿违。

经侦查,魏某等人向喻女士等21名投资人以签订合作投资协议、经营权转让协议、借条的形式非法吸收本金1811728元。马女士等27名投资人把110余张信用卡交由魏某等人透支,透支金额达100余万元。

目前,嫌疑人魏某、黄某已被依法批捕,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