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签订合作协议 着力打造川渝两地协同立法新样板

时间: 2020-07-24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83

签约仪式上,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右)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新初(左)握手相贺

  本报讯 昨天上午,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举行了《关于协同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意味着川渝两地立法机关将通过常态化的沟通衔接,在法规立项论证对接、项目推进协调同步、重大问题联合攻关、立法信息互通共享、法规清理协调联动、立法课题研究合作、立法资源共享共用等方面,探索全方位、多层次的立法协作,着力打造川渝两地协同立法新样板。

  签约仪式上,市人大常委会相关人士介绍,区域协调发展,需要通过立法来引领和推动,即通过区域协同立法,共同研究解决破解区域发展中的共性问题难题,建立相对统一的、相互衔接的、稳定的法规制度,实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精准对接、有效衔接、相互促进,推动区域资源和优势整合,形成公平、协调、开放、共赢的发展格局。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对地方人大提出了“着眼于推动我国区域协调发展,围绕区域发展战略和特点抓好协同立法”的新要求。此次,川渝两地人大常委会就是在此背景下签订《合作协议》。

  按照《合作协议》,川渝两地人大将联手建立协同立法工作制度机制,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机制推进两地协同立法,更好服务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工作大局。将通过共建平台,多层面加强立法协同,多方式加强工作沟通,多渠道畅通立法信息,多载体共享立法资源,实现川渝两地人大立法工作目标同向、步调一致、推进有序。将推动立法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及有关方面加强沟通配合,共同思考协同立法,有效对接协同立法,积极参与协同立法,推动形成川渝两地协同立法的整体合力和良好工作格局。

  川渝两地人大将遵循立法价值趋同、双方需求共通、工作相对同步、各方积极配合等原则,共同优选、商定并推进协同立法项目。重点围绕交通基础设施、现代产业体系、协同创新、国土空间布局、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等生态环境保护、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开展协同立法研究论证,选准选好选精具有协同点的立法项目。同时,将切实加强法规立项、起草、调研、论证、修改、审议以及法规清理、立法后评估等各阶段各环节的沟通合作。对涉及川渝两地区域合作、联防联控、联合执法等内容的,尽量统一概念、统一措施、统一标准,让川渝两地协同立法落实落细、有效管用。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在签约仪式上建议,川渝两地人大把合作重点放在法治保障、监督推进、代表参与、理论研究上。协同立法方面,重点在制定立法规划和计划、法规制定、法规实施监督、法规清理等环节,加强沟通与合作。联动监督方面,建议每年选定1至2个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有关的重要事项、重大项目,联动开展监督,有效推动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落实。协同开展代表活动方面,可以适时组织两地代表开展跨区域视察调研,就双方关心的重大事项同步向全国人大提出相关议案建议。理论研究方面,紧扣人大法定职权加强对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的协同研究,共享理论研究成果,为两地人大助力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新初建议,建立川渝人大常委会定期会商、秘书长沟通协商、专委会工作交流、市州区县人大工作对接等机制,加强代表工作互动,共同落实协同立法任务,共同提升协同立法的质量和效率;加强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对接,做到彼此呼应、相互协调,最大限度发挥立法资源和制度规范方面的协同推进优势;推动实现立法项目重点聚焦,加强交通、产业、创新、开放、环保、民生等领域的协同立法,近期,协同开展好优化营商环境、铁路安全等方面的立法调研论证,适时制定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探索建立协同立法信息共享、专家共享、平台共享等制度机制,为协同立法提供良好的软硬件支撑。

  记者 唐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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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签订合作协议 着力打造川渝两地协同立法新样板

签约仪式上,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右)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新初(左)握手相贺

  本报讯 昨天上午,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举行了《关于协同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意味着川渝两地立法机关将通过常态化的沟通衔接,在法规立项论证对接、项目推进协调同步、重大问题联合攻关、立法信息互通共享、法规清理协调联动、立法课题研究合作、立法资源共享共用等方面,探索全方位、多层次的立法协作,着力打造川渝两地协同立法新样板。

  签约仪式上,市人大常委会相关人士介绍,区域协调发展,需要通过立法来引领和推动,即通过区域协同立法,共同研究解决破解区域发展中的共性问题难题,建立相对统一的、相互衔接的、稳定的法规制度,实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精准对接、有效衔接、相互促进,推动区域资源和优势整合,形成公平、协调、开放、共赢的发展格局。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对地方人大提出了“着眼于推动我国区域协调发展,围绕区域发展战略和特点抓好协同立法”的新要求。此次,川渝两地人大常委会就是在此背景下签订《合作协议》。

  按照《合作协议》,川渝两地人大将联手建立协同立法工作制度机制,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机制推进两地协同立法,更好服务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工作大局。将通过共建平台,多层面加强立法协同,多方式加强工作沟通,多渠道畅通立法信息,多载体共享立法资源,实现川渝两地人大立法工作目标同向、步调一致、推进有序。将推动立法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及有关方面加强沟通配合,共同思考协同立法,有效对接协同立法,积极参与协同立法,推动形成川渝两地协同立法的整体合力和良好工作格局。

  川渝两地人大将遵循立法价值趋同、双方需求共通、工作相对同步、各方积极配合等原则,共同优选、商定并推进协同立法项目。重点围绕交通基础设施、现代产业体系、协同创新、国土空间布局、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等生态环境保护、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开展协同立法研究论证,选准选好选精具有协同点的立法项目。同时,将切实加强法规立项、起草、调研、论证、修改、审议以及法规清理、立法后评估等各阶段各环节的沟通合作。对涉及川渝两地区域合作、联防联控、联合执法等内容的,尽量统一概念、统一措施、统一标准,让川渝两地协同立法落实落细、有效管用。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在签约仪式上建议,川渝两地人大把合作重点放在法治保障、监督推进、代表参与、理论研究上。协同立法方面,重点在制定立法规划和计划、法规制定、法规实施监督、法规清理等环节,加强沟通与合作。联动监督方面,建议每年选定1至2个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有关的重要事项、重大项目,联动开展监督,有效推动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落实。协同开展代表活动方面,可以适时组织两地代表开展跨区域视察调研,就双方关心的重大事项同步向全国人大提出相关议案建议。理论研究方面,紧扣人大法定职权加强对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的协同研究,共享理论研究成果,为两地人大助力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新初建议,建立川渝人大常委会定期会商、秘书长沟通协商、专委会工作交流、市州区县人大工作对接等机制,加强代表工作互动,共同落实协同立法任务,共同提升协同立法的质量和效率;加强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对接,做到彼此呼应、相互协调,最大限度发挥立法资源和制度规范方面的协同推进优势;推动实现立法项目重点聚焦,加强交通、产业、创新、开放、环保、民生等领域的协同立法,近期,协同开展好优化营商环境、铁路安全等方面的立法调研论证,适时制定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探索建立协同立法信息共享、专家共享、平台共享等制度机制,为协同立法提供良好的软硬件支撑。

  记者 唐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