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查处了一起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并依法给予当事人李某某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对当事人驾驶证记6分。 当天下午4时30分许,黔江公巡一大队执勤民警在中唐镇迎新村路段开展严重交通违法整治工作时,发现一辆号牌为豫A***2Y的红色轻型仓栅式货车后车厢有多名工人,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辆是木材运输车辆,货厢装载了较粗的原木,并违规搭载了3名作业工人。由于货车后车厢没有扶手和座椅,本身不具备载人条件,加之山区道路陂陡、弯急、路窄,临水临崖路段多,3名男子坐在堆放的原木上,一旦车辆出现剧烈颠簸,车厢内货物滚动、移位,搭载人员极易受挤压或冲撞,甚至会出现将人抛出车外等诸多严重后果,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执勤民警依法给予驾驶人李某某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记者 舒楚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