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陈嘉峰)9月9日下午2点50分许,北碚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渝警骁骑”在北碚区文远路开展巡逻工作时,发现一辆黑色小轿车临停在路口阻碍交通,民警见状即刻上前查看情况。此时一名中年男子迎面走来,当民警询问是否为车主时,男子说道:“我下车买包烟,马上就开走。”当男子开口时,民警隐约闻到一丝酒味,且男子面颊略显红色。 随后,民警询问男子是否饮酒驾驶,男子回答道:“我昨天晚上喝了差不多四五两白酒,今天开车不可能再喝酒了。”民警向他解释到:“我们测试的是体内酒精的含量达不达标,而不是以喝酒后间隔的时长来判断是否酒驾。”而接下来的酒精呼气测试,其结果为51mg/100ml,达到了酒驾的标准。 在核实司机身份时候,发现他早在2015年就因为酒驾被处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罚款最高2000元,扣除12分,且面临10日以下的拘留。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酒驾查处不是以饮酒后驾车间隔的时间长短为依据,而是以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标准。每个人对酒精的吸收排解能力存在个体差异,一旦达标,均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