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通讯员 秦海棠) 日前,忠县法院向一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中的被申请人伯某送达民事裁定书,这是该院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人吴某与被申请人伯某系再婚夫妻。婚后,双方因日常琐事时常发生争吵。今年6月,双方矛盾再次升级,二人遂分居生活,但伯某多次到吴某的住所对其进行骚扰、殴打,并与吴某的女儿周某发生争执。 近日,吴某来到忠县法院新立法庭,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接到申请后,承办法官立即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报警回执、微信聊天记录、相关视频图片等证据材料,详细听取当事人意见。法院经审查认为,伯某因与吴某发生家庭纠纷,肆意殴打吴某,情节恶劣,相关证据足以证明吴某有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考虑到吴某与其女儿同住,该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伯某对吴某及其女儿周某实施殴打、威胁等家庭暴力行为,禁止伯某骚扰、跟踪、接触吴某及其女儿周某,并于当天向当事人进行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