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近日,G65包茂高速(酉阳境内)葡萄山隧道内发生一起损失轻微的道路交通事故,由于驾驶人拒不撤离现场,长时间占用行车道,致使后方道路严重拥堵,并给隧道内车辆通行带来安全隐患,3名驾驶人均被依法处罚。 重庆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接报警称,葡萄山隧道内发生追尾事故,民警第一时间询问事故情况。在得到损失轻微、车辆能正常开动的回复后,要求当事人立即拍照后,将车辆开到前方收费站下道处置。 当事人接到指令后,互相抱着观望的心态,“你不走我也不走”,一直在现场僵持。民警多次致电当事人要求撤离,然而,直至民警到达现场时,3辆损失轻微能正常开动的事故车均未撤离。 经调查,各方当事人在接到撤离指令后,一直在现场就事故损失进行争论,拒不按要求撤离。民警对驾驶员王某、邓某、龙某拒不撤离的行为提出严厉批评,并依法给予处罚。 高速公路交巡警提醒,若人员无受伤或受伤轻微且车辆还能移动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将车移动至右侧应急车道,在来车方向150米外(夜间、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应加大到200米)放置三角警告牌。车上人员应立即撤离到高速护栏外等安全地带,远离事故现场。做好以上两点后,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向交巡警正确描述车辆位置、行车方向。同时将人员伤亡情况、是否需要救护车、事故车能否开动等情况简单描述并服从交巡警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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