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 雪)11月5日,江北区新溉东路中段人行横道线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行人被撞身亡,肇事司机拨打了110。但是,民警调查发现,真正致行人死亡的肇事者另有其人。 当晚20时,在港城园上班的周某驾驶小型轿车渝ACXXXX下班回家,途经江北区新溉东路中段人行横道线时,将行人廖某当场撞击到对向车道上。随后,周某立即向江北区公安分局报警。 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事故预防处理大队民警接警到达事发现场,发现廖某已经当场死亡。 看起来这是一桩普通的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件。 然而,第二天,民警在进一步尸检时发现,尸体还有碾压伤,难道还存在二次事故?事故预防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并派出精干力量分三组进行追查:第一组重新勘察事故现场,提取车辆的散落碎片;第二组走访工地证人、商家物管200余人;第三组开展视频侦查。 案件在第三组得到突破。通过扩大范围调查监控视频,民警发现廖某被周某驾驶的渝ACXXX轿车撞击到对向车道后,立即被另一辆无牌机动车碾压,肇事司机停留30秒后驾车逃逸。监控视频追踪到虾子蝙后,肇事车辆消失无踪。 事情峰回路转,民警在保税港一处监控视频中发现了这辆无牌机动车,随后,沿路追踪到G65收费站,提取到肇事车辆的临时号牌川SXXXXX。 随后,民警赶赴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开展调查,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最终确定肇事司机和肇事车辆。迫于警方强大攻势,11月12日中午,肇事司机刘某和肇事车辆到案接受调查,刘某对肇事逃逸一事供认不讳。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巡警提醒,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发生交通事故后切勿逃逸。刘某也将因为他的逃逸行为,受到比一般交通事故更为严重的处罚。 “这起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先是被周某的车撞击到对向车道,随即又被刘某驾驶的无牌车碾压,刘某本该及时报警,但他作出逃逸行为,处罚就严重多了。”江北交巡警支队事故预防处理大队大队长徐明说。 江北交巡警提醒交通参与者,尤其是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车,设置警示标志、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企图逃逸。 责编 陈洁 特约编辑 袁礼碧 组版 阿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