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林瑞中)90后摩托车驾驶员马某是个送餐员,7月2日,为了尽快送餐到客户手里,他违法行车,涉嫌多项违法,造成交通事故,将受到交巡警处罚。 当天12时15分许,渝北区分局交巡警支队龙溪大队接报警,称金龙桥路口一辆摩托车违法掉头,与正常行驶的轿车发生擦挂,摩托车驾驶员试图逃跑。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白色的福特轿车和一辆送快递的摩托车停在金龙路兴业银行旁边。轿车左前门凹陷,油漆脱落。民警对双方驾驶员进行了检测,排除了酒驾、毒驾嫌疑。 经查,驾驶摩托车的快递员叫马某,当时,他需要驾车掉头。但金龙路往金龙桥方向与嘉州路交叉的路口处禁止车辆左转和掉头,需要掉头的车辆需要前行到金龙桥桥下掉头。但是,马某急于跑业务,为了节约时间,他无视法纪,就在该路口处违法掉头,并径直驶入了右侧的网状线区域,也没有观察路口的红灯剩余时间,过了网状线区域后直接闯红灯掉头。刚刚掉过头,正横向变道时,为躲避正常行驶的一辆面包车,不慎与左侧车道一辆正常行驶的福特轿车相撞。 马某闯红灯、违法掉头,造成事故,其应负事故全部责任。然而,马某因“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等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作出了合计记9分、罚款600元的处罚。同时,他还将承担赔偿福特车的损失400元。而之前,马某因其它违法行为已经被记了3分,因此他的驾驶证共已经被记满了12分。因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民警依法扣留了马某的驾驶证。他需要重新通过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才能取回驾驶证。 在取回驾驶证之前,马某将无法驾车送餐。为了节约一点点时间,付出了如此惨痛的代价,马某对此懊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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