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聘任10名行政执法监督员

时间: 2020-10-26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60

近日,南川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综合各单位推荐名单,决定聘任才仁嘉等10名同志为南川区行政执法监督员,全面落实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本次聘任的10名行政执法监督员,聘期为两年,时间自2020年10月至2022年9月,他们是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区工作者和政法机关、行政执法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等群体中选聘出来,主要履行六大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问题进行探讨、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提出监督动议,参加本区行政执法现场观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及重大行政案件的专题调研活动等,监督行政执法人员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及时反映行政执法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等,从而不断强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作为执法监督员,他们可以依法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了解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的办理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参加行政执法监督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及相关会议等,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同时,监督员要遵守监督纪律,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行政执法监督的名义干扰和影响行政执法行为,不得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利用在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者他人非法牟取利益,不得从事与职责无关的活动,不得私自接受有关单位或者当事人的财物等。

“如果发现有违规违纪的,立即予以解聘。”南川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说,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时,应当出示《特邀监督员证》,需要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了解相关工作的,应当持区司法局开具的介绍信,南川区司法局按照“一人一档”,建立监督员档案,对其行政监督工作进行记录保存。如发现监督员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向南川区司法局举报。

通讯员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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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聘任10名行政执法监督员

近日,南川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综合各单位推荐名单,决定聘任才仁嘉等10名同志为南川区行政执法监督员,全面落实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本次聘任的10名行政执法监督员,聘期为两年,时间自2020年10月至2022年9月,他们是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区工作者和政法机关、行政执法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等群体中选聘出来,主要履行六大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问题进行探讨、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提出监督动议,参加本区行政执法现场观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及重大行政案件的专题调研活动等,监督行政执法人员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及时反映行政执法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等,从而不断强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作为执法监督员,他们可以依法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了解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的办理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参加行政执法监督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及相关会议等,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同时,监督员要遵守监督纪律,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行政执法监督的名义干扰和影响行政执法行为,不得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利用在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者他人非法牟取利益,不得从事与职责无关的活动,不得私自接受有关单位或者当事人的财物等。

“如果发现有违规违纪的,立即予以解聘。”南川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说,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时,应当出示《特邀监督员证》,需要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了解相关工作的,应当持区司法局开具的介绍信,南川区司法局按照“一人一档”,建立监督员档案,对其行政监督工作进行记录保存。如发现监督员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向南川区司法局举报。

通讯员 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