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12项公安交管改革新措施在重庆实施

时间: 2020-11-20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6378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 今日,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举行新闻通气会宣布,为让群众办事更便捷、企业营商更便利,执行公安部全面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举措,在全国推行的“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三个方面12项公安交管改革新措施,今起在重庆正式施行。

  “异地通办”4项新措施

  满足群众异地工作生活需要,降低企业办事运营成本,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1、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解读: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自2020年11月20日起全国统一实施,适用于内地居民和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初次申领、增驾摩托车驾驶证,但不包括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驾驶证。

  案例:张先生的居民身份证为四川核发,但想在重庆考取摩托车驾驶证。改革前,张先生在申请考取摩托车驾驶证时,需要提供在重庆的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改革后,仅需提供居民身份证。陈先生是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想在重庆考取摩托车驾驶证,改革前,需要提供在重庆的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改革后,仅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2、推行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

  解读:车辆所有人或代理人只需到转入地车管所一次性办理摩托车转籍,车辆档案信息通过网上转递。

  案例:小张要将自己在渝中区车管所注册的摩托车从重庆转籍到昆明,改革前,需要先到渝中区车管所申请办理变更迁出,需交验摩托车,提取纸质档案,然后再到昆明市车管所办理转入;改革后,只需直接到昆明市车管所办理转入即可。

  3、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

  解读:公安部在全国12个省(自治区) 进行试点(不含重庆),对本省户籍居民省内跨地(市)异地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供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我市虽不在此次试点省(自治区)的名单中,但我市在2015年1月下发了《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关于进一步下放车驾管业务权限的通知》,机动车登记业务全市通办就已经全面实现。在大重庆范围内,本市户籍居民跨区县异地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即可。

  在此基础上,我市车管部门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除了需要交通部门核发《车辆购置告知书》的营运汽车外,只要在我市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可凭以上身份证明,申请大重庆范围内跨区县的异地新车注册登记。

  4、推行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

  解读:外地二手车出口企业收购重庆籍二手车用于出口的,既可以在企业登记地车管所申请临时号牌,也可以在我市车管部门申请临时号牌。

  案例:如成都的二手车出口企业收购重庆籍二手车用于出口的,改革前,只能在成都申请临时号牌;改革后,企业可在重庆或成都两地自愿选择地点申请临时号牌。

  “简政放权”5项新措施

  进一步优化、简化办牌办证条件程序,不断拓展交管城乡服务覆盖面。

  1、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

  解读:一是免检车型范围扩大。在实行6年以内的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免检范围,将6年以内的7-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非营运大型轿车纳入免检范围。二是延长检验周期,对超过6年不满10年的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非营运大型轿车,检验周期由每年检验1次放宽至每两年检验1次。

  案例:改革前,仅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在注册登记后6年内免检,且在6-10年内需要每年上线检验;改革后,9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在注册登记后6年内免检,且在6-10年内每两年上线检验。具体见表(附件):


非营运小微型客车检验周期表(10年以内)

  (1)对在用车第7年已按规定检验的,第8年免检,第9年、第10年需正常参加检验;对在用车第9年已按规定检验的,不享受免检政策,第10年需正常参加检验。

  (2)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车、发生过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车辆除外

  2、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

  解读:为更好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的新需求,取消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70周岁的年龄上限。对70周岁以上人员考领驾驶证的,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保证身体条件符合安全驾驶要求。

  案例:老张已年满70周岁,但是身体硬朗,想考取驾驶证和朋友一起驾车出游。改革前,不能考领驾驶证;改革后,可以考领驾驶证,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

  关于能力测试:通过机动车驾驶理论考试系统,每次测试由系统随机抽取20道题,包括10道选择题和10道判断题,测试时间为20分钟。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测试通过的受理报名,未通过的可以在三个月内补测两次,测试成绩三个月内报名有效。

  3、优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条件

  解读:AB类驾驶证的申请年龄为: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驾驶证的年龄下限分别为22周岁、22周岁、20周岁、20周岁、20周岁,年龄上限均由50周岁调整至60周岁。此项措施也适用于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驾驶证。

  同时,该措施优化了增驾条件:

  (1)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调整为二年以上,已取得驾驶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调整为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调整为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2)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调整为二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调整为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案例:小张今年22周岁,已经取得大型货车B2驾驶证2年,现在想增驾牵引车A2车型。改革前,申请增加A2准驾车型的,须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且已取得驾驶B1或者B2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小张不符合条件。改革后,申请增加A2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B1或者B2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小张符合申请增驾条件。

  4、扩大体检医疗机构范围

  解读:初次申请、增加准驾车型,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提交体检证明等驾驶证业务的,可以到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体检。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其身体条件证明仍适用原来的规定。

  我市立足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的实际,为切实解决农村群众驾驶人体检难、网点少的问题,2019年1月31日市公安局和市卫康委联合下发《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人体检工作的通知》,将体检医院申请条件放宽至二级民营医院,率先将体检医院范围扩大。此举推行后,全市新增体检站26家,其中在农村乡镇增设6家。目前,全市有公立医院126家、私立医院41家、乡镇医院15家,共计182家体检医院共211家站点,医院利用专网累计办理换证128480笔。

  此外,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该总队积极推广自助体检服务,4月26日发布了《关于推广运用驾驶人自助体检服务的通知》,目前,已有9家医院在全市31个区县安装自助体检设备,共布建了252个自助体检服务点,累计办理体检业务96742笔,实现群众24小时自助体检、自助换证。

  案例:改革前,黄女士去参加驾驶人体检只能是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改革后,她可以到就近的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体检。

  5、便利残疾人家庭公用车辆

  解读:普通驾驶人驾驶上肢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驾驶人需持有C2类及以上驾驶证; (2)、驾驶车辆仅限于上肢残疾人专用的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3)、驾驶人员限于残疾人家庭成员及其他服务残疾人出行的人员。

  案例:残疾人老张有一辆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其子小张持有C2驾驶证,改革前,小张因需要照顾老张驾驶老张的残疾人专用汽车是不被允许的行为;改革后,小张可以驾驶该车服务老张出行。

  “网上服务”3项新措施

  运用交管大数据服务民生、赋能经济、保障安全,不断提升“互联网+交管政务”服务水平。

  1、推行道路运输企业信息查询提示服务

  解读:推行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客货运企业包括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校车、货运和危险品运输等企业,通过到车管所窗口备案注册后,即可通过互联网平台(12123)享受各项服务。

  案例:某公司需查询掌握本单位名下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及事故信息。改革前,道路运输企业不能及时准确掌握本单位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及事故等信息,只能派人到各交巡警支大队查询本企业车辆和驾驶人的违法和事故情况;改革后,该公司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交管12123)随时查询本公司机动车和驾驶人交通违法及事故等信息。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可通过这个平台向道路运输企业推送交通安全风险预警提示,方便企业强化源头安全管理、加强驾驶人安全教育、预防和降低企业运行风险。

  2、推行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网上查询

  解读: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下载近三年交通责任事故、准驾车型变化、交通违法和记满分等记录,方便其在申请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工作应聘等生产生活中出示、使用交通安全记录电子凭证,助推稳就业保民生,提升驾驶人诚信守法意识。

  案例:李先生要办理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改革前,需前往车管所窗口打印纸质记录;改革后,李先生可以通过自己手机上的“交管12123”APP查询、下载、打印近三年交通责任事故、准驾车型变化、交通违法和记满分等记录,无需再前往车管所办理。

  3、试点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

  解读:车管部门实现与保险公司交强险联网核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与银保监部门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共享,在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网上核查机动车交强险信息,申请人无需再提交机动车交强险纸质凭证。

  我市已提前推开此项工作,按照部局2018年9月提出的“全面推行保险凭证电子化”(《关于加强警保合作进一步深化公安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我市首先在市人保重庆分公司试点推行保险凭证电子化,经过试点逐步放开,2019年9月我市下发《关于扩大车辆保险电子保单办理机动车登记应用范围的通知》,前期,我市部分保险公司(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平洋财险、人寿财险)交强险信息已实现数据共享。我市未在公安部公布的8个试点省市之内,经向公安部积极申请,公安部已同意将我市纳入首批试点省市,于11月20日同步开展试点工作。

  案例:张女士新购买一辆轿车需办理注册登记,改革前需提交纸质交强险保单;改革后无需再提交纸质保单,只需车管所通过系统核查电子保单信息即可。刘先生的一辆轿车需要年检,改革前在年检时需提交交强险纸质保单;改革后无需再提交纸质保单,直接由检测站核查电子保单信息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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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12项公安交管改革新措施在重庆实施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 今日,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举行新闻通气会宣布,为让群众办事更便捷、企业营商更便利,执行公安部全面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举措,在全国推行的“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三个方面12项公安交管改革新措施,今起在重庆正式施行。

  “异地通办”4项新措施

  满足群众异地工作生活需要,降低企业办事运营成本,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1、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解读: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自2020年11月20日起全国统一实施,适用于内地居民和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初次申领、增驾摩托车驾驶证,但不包括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驾驶证。

  案例:张先生的居民身份证为四川核发,但想在重庆考取摩托车驾驶证。改革前,张先生在申请考取摩托车驾驶证时,需要提供在重庆的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改革后,仅需提供居民身份证。陈先生是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想在重庆考取摩托车驾驶证,改革前,需要提供在重庆的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改革后,仅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2、推行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

  解读:车辆所有人或代理人只需到转入地车管所一次性办理摩托车转籍,车辆档案信息通过网上转递。

  案例:小张要将自己在渝中区车管所注册的摩托车从重庆转籍到昆明,改革前,需要先到渝中区车管所申请办理变更迁出,需交验摩托车,提取纸质档案,然后再到昆明市车管所办理转入;改革后,只需直接到昆明市车管所办理转入即可。

  3、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

  解读:公安部在全国12个省(自治区) 进行试点(不含重庆),对本省户籍居民省内跨地(市)异地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供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我市虽不在此次试点省(自治区)的名单中,但我市在2015年1月下发了《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关于进一步下放车驾管业务权限的通知》,机动车登记业务全市通办就已经全面实现。在大重庆范围内,本市户籍居民跨区县异地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即可。

  在此基础上,我市车管部门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除了需要交通部门核发《车辆购置告知书》的营运汽车外,只要在我市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可凭以上身份证明,申请大重庆范围内跨区县的异地新车注册登记。

  4、推行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

  解读:外地二手车出口企业收购重庆籍二手车用于出口的,既可以在企业登记地车管所申请临时号牌,也可以在我市车管部门申请临时号牌。

  案例:如成都的二手车出口企业收购重庆籍二手车用于出口的,改革前,只能在成都申请临时号牌;改革后,企业可在重庆或成都两地自愿选择地点申请临时号牌。

  “简政放权”5项新措施

  进一步优化、简化办牌办证条件程序,不断拓展交管城乡服务覆盖面。

  1、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

  解读:一是免检车型范围扩大。在实行6年以内的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免检范围,将6年以内的7-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非营运大型轿车纳入免检范围。二是延长检验周期,对超过6年不满10年的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非营运大型轿车,检验周期由每年检验1次放宽至每两年检验1次。

  案例:改革前,仅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在注册登记后6年内免检,且在6-10年内需要每年上线检验;改革后,9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在注册登记后6年内免检,且在6-10年内每两年上线检验。具体见表(附件):


非营运小微型客车检验周期表(10年以内)

  (1)对在用车第7年已按规定检验的,第8年免检,第9年、第10年需正常参加检验;对在用车第9年已按规定检验的,不享受免检政策,第10年需正常参加检验。

  (2)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车、发生过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车辆除外

  2、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

  解读:为更好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的新需求,取消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70周岁的年龄上限。对70周岁以上人员考领驾驶证的,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保证身体条件符合安全驾驶要求。

  案例:老张已年满70周岁,但是身体硬朗,想考取驾驶证和朋友一起驾车出游。改革前,不能考领驾驶证;改革后,可以考领驾驶证,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

  关于能力测试:通过机动车驾驶理论考试系统,每次测试由系统随机抽取20道题,包括10道选择题和10道判断题,测试时间为20分钟。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测试通过的受理报名,未通过的可以在三个月内补测两次,测试成绩三个月内报名有效。

  3、优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条件

  解读:AB类驾驶证的申请年龄为: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驾驶证的年龄下限分别为22周岁、22周岁、20周岁、20周岁、20周岁,年龄上限均由50周岁调整至60周岁。此项措施也适用于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驾驶证。

  同时,该措施优化了增驾条件:

  (1)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调整为二年以上,已取得驾驶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调整为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调整为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2)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调整为二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调整为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案例:小张今年22周岁,已经取得大型货车B2驾驶证2年,现在想增驾牵引车A2车型。改革前,申请增加A2准驾车型的,须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且已取得驾驶B1或者B2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小张不符合条件。改革后,申请增加A2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B1或者B2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小张符合申请增驾条件。

  4、扩大体检医疗机构范围

  解读:初次申请、增加准驾车型,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提交体检证明等驾驶证业务的,可以到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体检。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其身体条件证明仍适用原来的规定。

  我市立足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的实际,为切实解决农村群众驾驶人体检难、网点少的问题,2019年1月31日市公安局和市卫康委联合下发《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人体检工作的通知》,将体检医院申请条件放宽至二级民营医院,率先将体检医院范围扩大。此举推行后,全市新增体检站26家,其中在农村乡镇增设6家。目前,全市有公立医院126家、私立医院41家、乡镇医院15家,共计182家体检医院共211家站点,医院利用专网累计办理换证128480笔。

  此外,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该总队积极推广自助体检服务,4月26日发布了《关于推广运用驾驶人自助体检服务的通知》,目前,已有9家医院在全市31个区县安装自助体检设备,共布建了252个自助体检服务点,累计办理体检业务96742笔,实现群众24小时自助体检、自助换证。

  案例:改革前,黄女士去参加驾驶人体检只能是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改革后,她可以到就近的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体检。

  5、便利残疾人家庭公用车辆

  解读:普通驾驶人驾驶上肢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驾驶人需持有C2类及以上驾驶证; (2)、驾驶车辆仅限于上肢残疾人专用的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3)、驾驶人员限于残疾人家庭成员及其他服务残疾人出行的人员。

  案例:残疾人老张有一辆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其子小张持有C2驾驶证,改革前,小张因需要照顾老张驾驶老张的残疾人专用汽车是不被允许的行为;改革后,小张可以驾驶该车服务老张出行。

  “网上服务”3项新措施

  运用交管大数据服务民生、赋能经济、保障安全,不断提升“互联网+交管政务”服务水平。

  1、推行道路运输企业信息查询提示服务

  解读:推行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客货运企业包括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校车、货运和危险品运输等企业,通过到车管所窗口备案注册后,即可通过互联网平台(12123)享受各项服务。

  案例:某公司需查询掌握本单位名下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及事故信息。改革前,道路运输企业不能及时准确掌握本单位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及事故等信息,只能派人到各交巡警支大队查询本企业车辆和驾驶人的违法和事故情况;改革后,该公司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交管12123)随时查询本公司机动车和驾驶人交通违法及事故等信息。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可通过这个平台向道路运输企业推送交通安全风险预警提示,方便企业强化源头安全管理、加强驾驶人安全教育、预防和降低企业运行风险。

  2、推行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网上查询

  解读: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下载近三年交通责任事故、准驾车型变化、交通违法和记满分等记录,方便其在申请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工作应聘等生产生活中出示、使用交通安全记录电子凭证,助推稳就业保民生,提升驾驶人诚信守法意识。

  案例:李先生要办理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改革前,需前往车管所窗口打印纸质记录;改革后,李先生可以通过自己手机上的“交管12123”APP查询、下载、打印近三年交通责任事故、准驾车型变化、交通违法和记满分等记录,无需再前往车管所办理。

  3、试点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

  解读:车管部门实现与保险公司交强险联网核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与银保监部门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共享,在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网上核查机动车交强险信息,申请人无需再提交机动车交强险纸质凭证。

  我市已提前推开此项工作,按照部局2018年9月提出的“全面推行保险凭证电子化”(《关于加强警保合作进一步深化公安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我市首先在市人保重庆分公司试点推行保险凭证电子化,经过试点逐步放开,2019年9月我市下发《关于扩大车辆保险电子保单办理机动车登记应用范围的通知》,前期,我市部分保险公司(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平洋财险、人寿财险)交强险信息已实现数据共享。我市未在公安部公布的8个试点省市之内,经向公安部积极申请,公安部已同意将我市纳入首批试点省市,于11月20日同步开展试点工作。

  案例:张女士新购买一辆轿车需办理注册登记,改革前需提交纸质交强险保单;改革后无需再提交纸质保单,只需车管所通过系统核查电子保单信息即可。刘先生的一辆轿车需要年检,改革前在年检时需提交交强险纸质保单;改革后无需再提交纸质保单,直接由检测站核查电子保单信息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