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主责主业 紧扣“六稳”“六保”

时间: 2020-12-04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288

  


与湖北咸丰县检察院共同维护毗邻地区生态环境

 

 

驻村工作队大力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

 

 

  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营企业发展检察开放日

 

 

检察官积极投身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认真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法检两长现场勘查

  核心提要:2020年以来,在黔江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黔江区人大和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在黔江区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黔江区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立足主责主业,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努力为推进平安黔江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立足主责主业

  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打击各类犯罪,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37件271人,批准逮捕20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68件876人,提起公诉423件627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准逮捕“9+4”类案件20件39人,起诉28件66人,起诉涉恶犯罪案件1件。

——依法履职,强化法律监督。对群众认为司法不公的控告、申诉案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办理立案(撤案)监督案件39件,追捕9人,追诉犯罪单位3个,追诉漏犯8人。对不构成犯罪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情形,不批捕61人,不起诉160人。办理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13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3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0人。办理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件25件,发出监督检察建议22件,办理支持农民工等起诉类案件34件。依法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对群众申诉理由不成立案件,向当事人释法说理8件。

——增强工作刚性,强化公益诉讼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最高检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充分运用政治、法律、检察智慧,在沟通、协作中监督,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创新发展。检察长发挥“头雁效应”亲自抓、亲自办,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做实做好;将区两会上代表委员的建议和提案作为专项议题进行督办,邀请代表委员赴公益诉讼办案现场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展现办案质效,自觉接受监督;通过完善协作配合机制,深入推动对口联系、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交流会商、沟通协作等机制落实。今年来,发现公益诉讼线索并立案办理47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0件,收到有效整改回复36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4件,已起诉8件。

  紧扣“六稳”“六保”

  服务保障黔江高质量发展

——认真开展“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黔江区检察院及时将市检察院、市检察四分院以及该院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送区委区政府等主要领导阅示,获得余长明书记等领导批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办理涉企案件76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8件,审查起诉案件18件,民事行政检察案件50件。

——服务保障全区脱贫攻坚,助力打好“收官大决战”。黔江区检察院落实帮扶资金6万元,协调帮扶资金24万元,用于对口帮扶杉岭乡兴隆村产业发展,被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表彰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生态修复。今年来,黔江区检察院共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141件涉238人,督促实施生态修复44件56人,缴纳生态修复金12.9万元,增殖放流2.6万余元鱼苗。与湖北咸丰县检察院签订《关于协作推进武陵山区、唐崖河阿蓬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配合的意见》,共同维护毗邻地区生态环境。

——积极参与全区防疫工作,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抽调10名干警下沉社区参与疫情排查登记,2名干警参加团区委志愿服务活动,全院干警为疫情防控捐款9100元。2名干警被区文明办评为“最美志愿者”,驻濯水检察室被评为“最佳志愿服务组织”。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批准逮捕涉疫情案件5件6人,起诉7件17人。

  纵深推进改革

  不断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认真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对同意认罪认罚的494件677人适用了认罪认罚程序,占受案总数的86.97%,其中对242件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速裁程序。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亲历现场10余次,引导侦查取证20余次,参与庭前会议5次,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次。完善该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办法,发挥考评引领和导向作用,强弱项补短板,力促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

  全面从严治检

  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区委政法委汇报工作21次,得到区级主要领导批示17次。加强政治理论武装头脑,大力提升干警综合素能,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院领导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开展中心组学习8次,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30余次。加大研学力度,继续开展青年导师、AB岗等制度,进一步强化人才培养。撰写的宣传信息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31篇,撰写调研材料10余篇。

常态化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强化正风肃纪。通报违纪违法案件6次,院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7次,让全体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今年来,黔江区检察院被评为2019年度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驻濯水检察室被市人社局、市检察院评为全市检察系统先进集体,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1名干警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第七届优秀公诉人,多名干警在市、区比赛中获奖。

下一步,黔江区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孙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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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主责主业 紧扣“六稳”“六保”

  


与湖北咸丰县检察院共同维护毗邻地区生态环境

 

 

驻村工作队大力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

 

 

  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营企业发展检察开放日

 

 

检察官积极投身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认真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法检两长现场勘查

  核心提要:2020年以来,在黔江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黔江区人大和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在黔江区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黔江区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立足主责主业,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努力为推进平安黔江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立足主责主业

  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打击各类犯罪,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37件271人,批准逮捕20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68件876人,提起公诉423件627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准逮捕“9+4”类案件20件39人,起诉28件66人,起诉涉恶犯罪案件1件。

——依法履职,强化法律监督。对群众认为司法不公的控告、申诉案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办理立案(撤案)监督案件39件,追捕9人,追诉犯罪单位3个,追诉漏犯8人。对不构成犯罪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情形,不批捕61人,不起诉160人。办理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13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3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0人。办理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件25件,发出监督检察建议22件,办理支持农民工等起诉类案件34件。依法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对群众申诉理由不成立案件,向当事人释法说理8件。

——增强工作刚性,强化公益诉讼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最高检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充分运用政治、法律、检察智慧,在沟通、协作中监督,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创新发展。检察长发挥“头雁效应”亲自抓、亲自办,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做实做好;将区两会上代表委员的建议和提案作为专项议题进行督办,邀请代表委员赴公益诉讼办案现场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展现办案质效,自觉接受监督;通过完善协作配合机制,深入推动对口联系、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交流会商、沟通协作等机制落实。今年来,发现公益诉讼线索并立案办理47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0件,收到有效整改回复36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4件,已起诉8件。

  紧扣“六稳”“六保”

  服务保障黔江高质量发展

——认真开展“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黔江区检察院及时将市检察院、市检察四分院以及该院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送区委区政府等主要领导阅示,获得余长明书记等领导批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办理涉企案件76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8件,审查起诉案件18件,民事行政检察案件50件。

——服务保障全区脱贫攻坚,助力打好“收官大决战”。黔江区检察院落实帮扶资金6万元,协调帮扶资金24万元,用于对口帮扶杉岭乡兴隆村产业发展,被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表彰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生态修复。今年来,黔江区检察院共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141件涉238人,督促实施生态修复44件56人,缴纳生态修复金12.9万元,增殖放流2.6万余元鱼苗。与湖北咸丰县检察院签订《关于协作推进武陵山区、唐崖河阿蓬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配合的意见》,共同维护毗邻地区生态环境。

——积极参与全区防疫工作,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抽调10名干警下沉社区参与疫情排查登记,2名干警参加团区委志愿服务活动,全院干警为疫情防控捐款9100元。2名干警被区文明办评为“最美志愿者”,驻濯水检察室被评为“最佳志愿服务组织”。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批准逮捕涉疫情案件5件6人,起诉7件17人。

  纵深推进改革

  不断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认真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对同意认罪认罚的494件677人适用了认罪认罚程序,占受案总数的86.97%,其中对242件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速裁程序。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亲历现场10余次,引导侦查取证20余次,参与庭前会议5次,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次。完善该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办法,发挥考评引领和导向作用,强弱项补短板,力促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

  全面从严治检

  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区委政法委汇报工作21次,得到区级主要领导批示17次。加强政治理论武装头脑,大力提升干警综合素能,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院领导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开展中心组学习8次,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30余次。加大研学力度,继续开展青年导师、AB岗等制度,进一步强化人才培养。撰写的宣传信息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31篇,撰写调研材料10余篇。

常态化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强化正风肃纪。通报违纪违法案件6次,院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7次,让全体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今年来,黔江区检察院被评为2019年度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驻濯水检察室被市人社局、市检察院评为全市检察系统先进集体,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1名干警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第七届优秀公诉人,多名干警在市、区比赛中获奖。

下一步,黔江区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孙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