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司法局: “三建三融”推进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有机衔接

时间: 2021-02-03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303

2020年以来,黔江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用活用好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联动对接机制,通过“三建三融”着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

——建实体平台,“融”多元。黔江区建成并投用黔江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设立复调对接工作室,促进行政复议和人民调解有效融合,实现复调对接工作实体化、平台化。中心通过“线上+线下”收集群众提出的争议事件,凡属行政争议类别的,通知交办相关调委会组织调解,一定时限内调解未果的,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并将信息通过中心反馈至行政复议机构。

此外,行政复议机构在办理复议案件过程中,发现可调解的,通过中心交由属地或属事乡镇街道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复议终止;调解不成的,复议机构收到信息后,及时审理结案。

——建基层网格,“融”多点。出台《黔江区乡镇街道行政复议受理点工作方案》,依托基层司法所在全区30个乡镇街道设置行政复议受理点,在全市率先实现行政复议基层受理点全覆盖,极大方便了人民群众就近申请行政复议,实现了便民复议目标;同时,助推了行政复议和人民调解在基层的有效衔接。2020年行政复议受理点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件,占受理总案件的36.4%。

——建调解队伍,“融”多方。建立行政争议调解员库,将相对熟悉行政法律法规的人民调解员、区政府行政部门和乡镇街道领导、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林业站、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以及律师纳入调解员库,做到复调对接有人员、能调处;纠纷化解多方借力,凡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化解的行政争议,借助入驻的诉调工作室的法官、检调工作室的检察官、律调工作室的律师等资源,多方合力调解。推行“调”字优先,“和”字当头,“法”字为本“三字”经,提高行政争议复调对接工作合法性、及时性、准确性。2020年通过复调对接工作机制,化解行政争议8件,占行政复议案件的32%,实现了应调尽调。

  孙洪波 通讯员 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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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司法局: “三建三融”推进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有机衔接

2020年以来,黔江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用活用好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联动对接机制,通过“三建三融”着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

——建实体平台,“融”多元。黔江区建成并投用黔江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设立复调对接工作室,促进行政复议和人民调解有效融合,实现复调对接工作实体化、平台化。中心通过“线上+线下”收集群众提出的争议事件,凡属行政争议类别的,通知交办相关调委会组织调解,一定时限内调解未果的,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并将信息通过中心反馈至行政复议机构。

此外,行政复议机构在办理复议案件过程中,发现可调解的,通过中心交由属地或属事乡镇街道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复议终止;调解不成的,复议机构收到信息后,及时审理结案。

——建基层网格,“融”多点。出台《黔江区乡镇街道行政复议受理点工作方案》,依托基层司法所在全区30个乡镇街道设置行政复议受理点,在全市率先实现行政复议基层受理点全覆盖,极大方便了人民群众就近申请行政复议,实现了便民复议目标;同时,助推了行政复议和人民调解在基层的有效衔接。2020年行政复议受理点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件,占受理总案件的36.4%。

——建调解队伍,“融”多方。建立行政争议调解员库,将相对熟悉行政法律法规的人民调解员、区政府行政部门和乡镇街道领导、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林业站、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以及律师纳入调解员库,做到复调对接有人员、能调处;纠纷化解多方借力,凡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化解的行政争议,借助入驻的诉调工作室的法官、检调工作室的检察官、律调工作室的律师等资源,多方合力调解。推行“调”字优先,“和”字当头,“法”字为本“三字”经,提高行政争议复调对接工作合法性、及时性、准确性。2020年通过复调对接工作机制,化解行政争议8件,占行政复议案件的32%,实现了应调尽调。

  孙洪波 通讯员 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