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后殴打警察 妨害公务获刑罚

时间: 2021-02-23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6874

  本网讯 近日,垫江法院审结一起妨害公务罪案件,史某因醉酒滋事,公然辱骂、殴打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察,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20年11月28日晚,史某与朋友相约在垫江县城某酒吧喝酒,其醉酒后在酒吧跳脱衣舞滋事,经酒吧保安多次劝解无果,并与酒吧保安发生冲突。依法在酒吧附近履行治安防控职责的民警李某、辅警封某赶到现场后表明身份,维持现场秩序,并进行调解。史某不听民警劝阻,公然叫嚣“好大一个警察”,并对民警进行辱骂和殴打,造成民警李某右颧部软组织伤和右手指头划痕,封某左颧部软组织挫伤。经鉴定,李某和封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史某醉酒闹事,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史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依法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说法:

  近年来,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过程中受到暴力袭击的事件时有发生,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不仅仅侵害了人民警察的人身权益,更是对社会管理秩序的严重破坏,这种行为于情不许、于理不合、于法不容!依法惩治暴力袭警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不仅仅是司法机关的职责所在,作为公民,也应当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学法、懂法、守法,配合人民警察依法行使执法权。

  通讯员 曾洋 记者 杨雪 实习生 陈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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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后殴打警察 妨害公务获刑罚

  本网讯 近日,垫江法院审结一起妨害公务罪案件,史某因醉酒滋事,公然辱骂、殴打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察,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20年11月28日晚,史某与朋友相约在垫江县城某酒吧喝酒,其醉酒后在酒吧跳脱衣舞滋事,经酒吧保安多次劝解无果,并与酒吧保安发生冲突。依法在酒吧附近履行治安防控职责的民警李某、辅警封某赶到现场后表明身份,维持现场秩序,并进行调解。史某不听民警劝阻,公然叫嚣“好大一个警察”,并对民警进行辱骂和殴打,造成民警李某右颧部软组织伤和右手指头划痕,封某左颧部软组织挫伤。经鉴定,李某和封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史某醉酒闹事,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史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依法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说法:

  近年来,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过程中受到暴力袭击的事件时有发生,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不仅仅侵害了人民警察的人身权益,更是对社会管理秩序的严重破坏,这种行为于情不许、于理不合、于法不容!依法惩治暴力袭警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不仅仅是司法机关的职责所在,作为公民,也应当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学法、懂法、守法,配合人民警察依法行使执法权。

  通讯员 曾洋 记者 杨雪 实习生 陈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