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柱法院法官高建带队驱车前往石家乡黄龙村长岭组,就一起相邻纠纷案件进行现场勘查。 原告谭某与被告马某系邻里关系,2014年,原告为双方生活生产便利,与被告口头协商,原告全额出资修建了一条宽3米、长50余米的户户通公路,该公路为原告出行必经之路。2021年2月8日,被告将废弃瓦砾堆放牲畜圈前,占用部分公路,阻碍原告正常出行,并将牲畜圈屋檐加长,雨天屋檐滴水渗进原告房屋墙体。原告多次找当地党委政府及村组协调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被告承认在自家门前公路上铺撒瓦砾是为了对道路的维护。对房屋滴水问题,被告认为是原告强行将房屋修过界线,责任在于原告。双方你一言,我一句,争执不下,法官高建当即决定前往现场实地勘查。 到达涉案地点后,高建查看被告牲畜圈有无加长屋檐的情况,对四至界限进行丈量并绘制草图,仔细与被告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的宗地图核对,对双方当事人做好询问笔录,为案件公正裁判奠定了坚实基础。 3月以来,这已是高建法官第4次前往实地进行勘查,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诠释“人民法官为人民”精神。 随着教育整顿工作纵深推进,石柱法院切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牢记初心使命,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对涉及农田屋舍、相邻纠纷、土地纠纷、建工房产等纠纷案件,力争亲临现场、实地勘查,准确查明实事,审慎适用法律,确保办案质量,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徐平 通讯员 明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