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官对我们一家老小的关心,一直帮助我们。感谢你们送来的司法救助金,让两个娃不至于跟着我们受苦。”被害人赵某的父亲赵明(化名)摸着孙子孙女的头,话语中满是藏不住的哽咽。近日,江津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团队的检察官将10万元司法救助金交到赵明手中。 今年2月,江津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刘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中发现,被害人赵某夫妻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现在跟着爷爷奶奶生活。 检察官多方走访后了解到,被害人赵某是赵明夫妇的独子,也是家里的顶梁柱。赵某夫妻遇害后,未留下可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并且二人丧葬事宜还为赵明家庭带来6万余元负债,同时赵明夫妇还需赡养93岁的母亲。 两个未成年子女更是承受着严重的应激创伤——6岁儿子真真接受不了一夜之间从“幺儿”变成“孤儿”,总是哭闹不止;12岁的女儿梦梦学习一落千丈,每晚躲在被子里哭泣。孩子失去了父母,老人失去儿子儿媳,一夜之间,这个家庭变得千疮百孔。 如何帮助这个不幸的家庭?检察官认为,帮助孩子走出心理创伤与解决孩子监护问题是当务之急。针对被害人未成年子女出现的心理创伤严重的问题,及时指派专业社工、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提升其自我认同感。 另一方面,承办检察官针对被害人未成年子女监护缺失的问题,主动与当地街道取得联系。根据实际情况,承办检察官发出《检察建议》,经街道办事处协助,最终确立被害人未成年子女的爷爷奶奶为监护人,保障未成年人监护到位。 针对被害人子女的实际抚养人经济困难,承办检察官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解决其燃眉之急,为被害人一家顺利度过案件创伤期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为进一步保障两个未成年人的生活,检察官与未成年人所在学校、社区、街道形成联络机制,后续跟踪落实孤儿、低保、减免学费等社会救助措施,共筑家庭、学校、社会、司法机关“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格局。 现在,姐弟俩被认定为孤儿,每月有1200余元的生活保障,还能享受学费减免等政策。检察官还帮助赵明夫妇申请了失独保障。 一系列有效、及时的“组合拳”让被害人家庭充分感受到了司法温情,让被害人家属满是寒冷的日子里照进阳光。 通讯员 曹祖辉 孙孝龙 韩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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