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法庭进村 家门口可应诉

时间: 2021-04-21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98

  

普法宣传

  4月15日,江津法院流动车载法庭驶进江津区石门镇李家村,在村委会院坝上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并在现场进行了普法宣传。据了解,自2013年10月江津区法院在全国率先自主研发建成流动车载法庭以来,共开展巡回审判100余次,开展法治宣传200余次。

 

  进村审案现场普法

 

  当天上午10点40分,法官、书记员、双方当事人、代理律师坐上了车载法庭,准备就绪后,案件进入审理阶段。

  1979年,原告苏某夫妇收养了一名出生仅19天的女婴,取名苏静(化名)。由于当时《收养法》还未颁布,双方没有办理收养登记手续。苏某夫妇将被告苏静抚育成人,并助其成家立业。

  随着时间的流逝,原告苏某现已70多岁,疾病缠身,丧失了劳动能力,又没有固定收入,加之老伴去世,生活出现了困难,时常需要苏静照顾及支付赡养费。被告苏静心怀感恩,一直照顾着原告苏某,并定期支付赡养费。然而,苏静患上癌症,由于经济能力有限,以致赡养费时有拖欠。

  久而久之,父女之间的关系日益紧张,互不理解,又常为琐事发生矛盾纠纷。从2018年7月开始,被告苏静就拒绝向原告苏某支付赡养费。经协商无果,原告苏某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苏静支付赡养费共计10000元。

  法庭上,苏静表示,对于养父的养育之恩,自己没齿难忘。这一年没给老人赡养费,是因为自己突患癌症,承担着巨大的医疗费开销,还要照顾家庭。法庭上,经过法官调解,双方同意各让一步,在赡养费金额和支付时间等问题上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当事人在流动车载法庭上现场签字确认。

  庭审结束后,江津法院的干警们还利用流动车载法庭,对前来参加旁听的村民进行了现场普法宣传。

 

  开展巡回审判100余次

 

  百姓有所呼,司法有所应。江津法院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于2013年10月在全国率先自主研发建成具有诉讼服务、巡回审判、法治宣传、执行指挥、远程接访五大功能的流动车载法庭,使法院工作更加便民、利民、惠民,让“流动的人民法庭”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便利诉讼的需要。

  据了解,借助流动车载法庭,当事人可通过法院办案系统当场立案,并录入相关案件信息;可通过庭审系统直接开庭;规范的数字化庭审可实现全程记录并异地观摩;可利用文书制作签章系统当场制作法律文书并送达当事人,免除往来奔波之苦。同时,流动车载法庭还设有LED大显示屏,可在赶场天移动播放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节目、典型案例、法律法规等,并根据需要提供法律咨询。

  2017年11月,江津法院“升级版”流动车载法庭投入应用。“新的流动车载法庭完善了证据展示等功能,改善了扩音设备效果,增强了庭审的标准化、智能化程度,更有利于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传、以案释法等工作。”据江津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持续探索实践“流动车载法庭+在线司法确认”,应用最新互联网5G技术,实现流动车载法庭与“易解”(重庆法院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等多个互联网司法平台的有效对接。

  此外,针对农村地区、中高龄群体中,有部分当事人不具备上网条件或对在线平台使用方法不熟悉的情况,江津法院以司法确认案件为突破,在保留流动车载法庭便利性的同时,变“送法下乡”为“送网下乡”,群众足不出户,便可由当地基层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依托流动车载法庭“易解”平台,在线接受法院指导开展调解,并办理司法确认变“人跑腿”为“车跑路”,“流动车载法庭+在线司法确认”也极大地方便了法官办案,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自投入使用以来,江津法院流动车载法庭共开展巡回审判100余次,开展法治宣传200余次,参与执行指挥8次,配合最高法院启用远程接访功能3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万余份

  下一步,市高法院将在对流动车载法庭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不断加以完善,在全市法院进行推广。

  记者 朱颂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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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法庭进村 家门口可应诉

  

普法宣传

  4月15日,江津法院流动车载法庭驶进江津区石门镇李家村,在村委会院坝上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并在现场进行了普法宣传。据了解,自2013年10月江津区法院在全国率先自主研发建成流动车载法庭以来,共开展巡回审判100余次,开展法治宣传200余次。

 

  进村审案现场普法

 

  当天上午10点40分,法官、书记员、双方当事人、代理律师坐上了车载法庭,准备就绪后,案件进入审理阶段。

  1979年,原告苏某夫妇收养了一名出生仅19天的女婴,取名苏静(化名)。由于当时《收养法》还未颁布,双方没有办理收养登记手续。苏某夫妇将被告苏静抚育成人,并助其成家立业。

  随着时间的流逝,原告苏某现已70多岁,疾病缠身,丧失了劳动能力,又没有固定收入,加之老伴去世,生活出现了困难,时常需要苏静照顾及支付赡养费。被告苏静心怀感恩,一直照顾着原告苏某,并定期支付赡养费。然而,苏静患上癌症,由于经济能力有限,以致赡养费时有拖欠。

  久而久之,父女之间的关系日益紧张,互不理解,又常为琐事发生矛盾纠纷。从2018年7月开始,被告苏静就拒绝向原告苏某支付赡养费。经协商无果,原告苏某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苏静支付赡养费共计10000元。

  法庭上,苏静表示,对于养父的养育之恩,自己没齿难忘。这一年没给老人赡养费,是因为自己突患癌症,承担着巨大的医疗费开销,还要照顾家庭。法庭上,经过法官调解,双方同意各让一步,在赡养费金额和支付时间等问题上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当事人在流动车载法庭上现场签字确认。

  庭审结束后,江津法院的干警们还利用流动车载法庭,对前来参加旁听的村民进行了现场普法宣传。

 

  开展巡回审判100余次

 

  百姓有所呼,司法有所应。江津法院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于2013年10月在全国率先自主研发建成具有诉讼服务、巡回审判、法治宣传、执行指挥、远程接访五大功能的流动车载法庭,使法院工作更加便民、利民、惠民,让“流动的人民法庭”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便利诉讼的需要。

  据了解,借助流动车载法庭,当事人可通过法院办案系统当场立案,并录入相关案件信息;可通过庭审系统直接开庭;规范的数字化庭审可实现全程记录并异地观摩;可利用文书制作签章系统当场制作法律文书并送达当事人,免除往来奔波之苦。同时,流动车载法庭还设有LED大显示屏,可在赶场天移动播放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节目、典型案例、法律法规等,并根据需要提供法律咨询。

  2017年11月,江津法院“升级版”流动车载法庭投入应用。“新的流动车载法庭完善了证据展示等功能,改善了扩音设备效果,增强了庭审的标准化、智能化程度,更有利于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传、以案释法等工作。”据江津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持续探索实践“流动车载法庭+在线司法确认”,应用最新互联网5G技术,实现流动车载法庭与“易解”(重庆法院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等多个互联网司法平台的有效对接。

  此外,针对农村地区、中高龄群体中,有部分当事人不具备上网条件或对在线平台使用方法不熟悉的情况,江津法院以司法确认案件为突破,在保留流动车载法庭便利性的同时,变“送法下乡”为“送网下乡”,群众足不出户,便可由当地基层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依托流动车载法庭“易解”平台,在线接受法院指导开展调解,并办理司法确认变“人跑腿”为“车跑路”,“流动车载法庭+在线司法确认”也极大地方便了法官办案,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自投入使用以来,江津法院流动车载法庭共开展巡回审判100余次,开展法治宣传200余次,参与执行指挥8次,配合最高法院启用远程接访功能3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万余份

  下一步,市高法院将在对流动车载法庭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不断加以完善,在全市法院进行推广。

  记者 朱颂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