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3号总河长令严处五种行为

时间: 2021-06-02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560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6月1日,重庆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第3号总河长令,决定在全市开展提升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和处理达标率(以下简称“三率”)专项行动,将严处五种行为。

 

  多项举措

  全面提升“三率”水平

 

  据了解,“第1号、第2号总河长令基本解决了污水‘三排’和河流‘三乱’问题,由治污向水岸共治延伸,取得了积极成果。在市总河长的示范带动下,全市1.75万名河长闻令而动,巡河查河212万余人次,协调解决问题5.1万余个;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各尽其责,通过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巩固提升等环节,累计排查16万余个点位,发现并整治“三排”“三乱”问题7400余个,专项行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第3号总河长令在前期成果基础上,坚持“源(污染源)、网(管网)、站(水质监测站)、厂(污水处理厂)、河”五位一体,不仅聚焦面上治、更突出精细管。

  据了解,第3号总河长令将排查整治工矿企业、农业面源、城镇生活、船舶港口四个方面存在的污水收集处理短板和薄弱环节。严查暗访、严厉打击工矿企业废水超标排放、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污水收集管网跑冒漏、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船舶污水偷排直排五种行为。

  同时,全面提升“三率”水平。其中在提升收集率方面,主要通过严格执行排污、排水、接改沟许可制度,推进配套管网完善工程,实施雨污分流、管网更新、补齐空缺;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到2025年改造建设污水管网5500公里以上。在提升处理率上,主要通过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持续整治“散乱污”企业,提速实施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扩能增效,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并严格落实禁养区管理,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规范水产养殖行为,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到2025年城市和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8%和85%以上。

  此外,在提升处理达标率方面,通过加速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开展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强化运行管理和监督执法,确保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到一级A标,力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100%达标排放。

 

  落实情况

  纳入区县党委政府绩效考核

 

  记者了解到,重庆市第3号总河长令签发后,市河长办将建立4项机制,推动专项行动落地,确保提升“三率”取得实效。

  其中在排查机制上,主要聚焦工矿企业、农业面源、城镇生活、船舶港口等方面存在的污水收集处理短板和薄弱环节,采取“市级巡查+区县自查+群众监督”的方式,开展全覆盖排查,加大问题排查力度,分级形成问题台账,分项明确整改计划;在分级调度机制方面,市、区两级河长办将制定形成工作调度计划,市级重点调度暗访巡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区县重点调度日常排查发现的重点问题,多层次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同时,在责任机制上各级河长是责任河流管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推动第3号总河长令落地见效,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相关部门也将制定专项的贯彻落实工作方案,从落实部门职能职责角度推进工作。市级还将重点督导问题发现不及时、整改不及时等情况,确保河长和有关部门明责、担责、尽责。

  同时在考核机制方面,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作为2021年度市委、市政府对区县党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考核内容。同时,市河长办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明查暗访,并将专项行动进展、各级河长履职等情况专报市总河长。

 

  四个方面

  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2019年以来,重庆全面实施“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通过联合巡查与联合执法,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查处违法行为11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0余人,基本杜绝主观偷排污水行为。

  到2020年底,我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以上,农村千人以上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化肥农药使用量较2017年累计下降率分别达到6%和10%,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累计推广池塘“一改五化”面积63.8万亩。通过开展专项行动,2020年重庆42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首次达到100%,优于国家考核目标4.8个百分点。

  据悉,下一步我市将从四个方面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保障提升“三率”行动取得实效。健全工作保障体系,完善问题发现和整改机制,建立完善市区两级城市排水监测和执法体系,健全涵盖生活污水治理全过程的工作评估体系。加快补齐管网短板,计划改造建设污水管网5500公里以上,努力实现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进水BOD稳定高于100mg/L。加大处理能力建设,高标准推进污水处理扩容和提标改造,计划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120万吨/天,全面提升污水处理能力韧性;加强再生水设施建设,推动再生水利用试点示范,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15%以上。积极强化运行维护管理,全面提升污水处理达标率。建立智慧排水管理和污水处理设施智能运行体系,加大排水管网运行维护保障,建立常态化的安全运行检查、管理机制,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监管和处理设施运营监管考核。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重庆3号总河长令严处五种行为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6月1日,重庆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第3号总河长令,决定在全市开展提升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和处理达标率(以下简称“三率”)专项行动,将严处五种行为。

 

  多项举措

  全面提升“三率”水平

 

  据了解,“第1号、第2号总河长令基本解决了污水‘三排’和河流‘三乱’问题,由治污向水岸共治延伸,取得了积极成果。在市总河长的示范带动下,全市1.75万名河长闻令而动,巡河查河212万余人次,协调解决问题5.1万余个;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各尽其责,通过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巩固提升等环节,累计排查16万余个点位,发现并整治“三排”“三乱”问题7400余个,专项行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第3号总河长令在前期成果基础上,坚持“源(污染源)、网(管网)、站(水质监测站)、厂(污水处理厂)、河”五位一体,不仅聚焦面上治、更突出精细管。

  据了解,第3号总河长令将排查整治工矿企业、农业面源、城镇生活、船舶港口四个方面存在的污水收集处理短板和薄弱环节。严查暗访、严厉打击工矿企业废水超标排放、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污水收集管网跑冒漏、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船舶污水偷排直排五种行为。

  同时,全面提升“三率”水平。其中在提升收集率方面,主要通过严格执行排污、排水、接改沟许可制度,推进配套管网完善工程,实施雨污分流、管网更新、补齐空缺;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到2025年改造建设污水管网5500公里以上。在提升处理率上,主要通过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持续整治“散乱污”企业,提速实施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扩能增效,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并严格落实禁养区管理,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规范水产养殖行为,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到2025年城市和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8%和85%以上。

  此外,在提升处理达标率方面,通过加速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开展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强化运行管理和监督执法,确保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到一级A标,力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100%达标排放。

 

  落实情况

  纳入区县党委政府绩效考核

 

  记者了解到,重庆市第3号总河长令签发后,市河长办将建立4项机制,推动专项行动落地,确保提升“三率”取得实效。

  其中在排查机制上,主要聚焦工矿企业、农业面源、城镇生活、船舶港口等方面存在的污水收集处理短板和薄弱环节,采取“市级巡查+区县自查+群众监督”的方式,开展全覆盖排查,加大问题排查力度,分级形成问题台账,分项明确整改计划;在分级调度机制方面,市、区两级河长办将制定形成工作调度计划,市级重点调度暗访巡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区县重点调度日常排查发现的重点问题,多层次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同时,在责任机制上各级河长是责任河流管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推动第3号总河长令落地见效,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相关部门也将制定专项的贯彻落实工作方案,从落实部门职能职责角度推进工作。市级还将重点督导问题发现不及时、整改不及时等情况,确保河长和有关部门明责、担责、尽责。

  同时在考核机制方面,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作为2021年度市委、市政府对区县党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考核内容。同时,市河长办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明查暗访,并将专项行动进展、各级河长履职等情况专报市总河长。

 

  四个方面

  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2019年以来,重庆全面实施“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通过联合巡查与联合执法,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查处违法行为11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0余人,基本杜绝主观偷排污水行为。

  到2020年底,我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以上,农村千人以上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化肥农药使用量较2017年累计下降率分别达到6%和10%,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累计推广池塘“一改五化”面积63.8万亩。通过开展专项行动,2020年重庆42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首次达到100%,优于国家考核目标4.8个百分点。

  据悉,下一步我市将从四个方面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保障提升“三率”行动取得实效。健全工作保障体系,完善问题发现和整改机制,建立完善市区两级城市排水监测和执法体系,健全涵盖生活污水治理全过程的工作评估体系。加快补齐管网短板,计划改造建设污水管网5500公里以上,努力实现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进水BOD稳定高于100mg/L。加大处理能力建设,高标准推进污水处理扩容和提标改造,计划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120万吨/天,全面提升污水处理能力韧性;加强再生水设施建设,推动再生水利用试点示范,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15%以上。积极强化运行维护管理,全面提升污水处理达标率。建立智慧排水管理和污水处理设施智能运行体系,加大排水管网运行维护保障,建立常态化的安全运行检查、管理机制,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监管和处理设施运营监管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