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路口转弯未让行 殃及直行摩托车

时间: 2021-08-09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32

  本网讯(通讯员 陈杨)车辆行经路口时,如不仔细观察,停车礼让,则极易发生交通事故,7月25日,北碚区一位司机就因为疏于观察在转弯时与一辆直行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相撞。

  接到报警后,北碚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事故预防及处理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和询问双方驾驶员还原了事故经过,事发时,陈某正驾驶小车沿北泉支路从金华路方向往北泉路方向行驶,18时39分许,当车行驶至北泉路建材市场路段准备右转驶入北泉路时,由于陈某未仔细观察路面情况就直接右转,遇文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北泉路往文星湾方向行驶,两车相遇时发生擦挂,导致摩托车失去平衡,连人带车倒地。所幸的是,摩托车驾驶员戴了头盔,仅受轻伤。

  此次事故中小车驾驶员陈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车先行;”之规定,民警依法对其处以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2个月。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在行经路口时应该减速慢行,并注意观察来往车俩,按照交通规则让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交叉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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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路口转弯未让行 殃及直行摩托车

  本网讯(通讯员 陈杨)车辆行经路口时,如不仔细观察,停车礼让,则极易发生交通事故,7月25日,北碚区一位司机就因为疏于观察在转弯时与一辆直行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相撞。

  接到报警后,北碚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事故预防及处理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和询问双方驾驶员还原了事故经过,事发时,陈某正驾驶小车沿北泉支路从金华路方向往北泉路方向行驶,18时39分许,当车行驶至北泉路建材市场路段准备右转驶入北泉路时,由于陈某未仔细观察路面情况就直接右转,遇文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北泉路往文星湾方向行驶,两车相遇时发生擦挂,导致摩托车失去平衡,连人带车倒地。所幸的是,摩托车驾驶员戴了头盔,仅受轻伤。

  此次事故中小车驾驶员陈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车先行;”之规定,民警依法对其处以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2个月。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在行经路口时应该减速慢行,并注意观察来往车俩,按照交通规则让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交叉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