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回兴大队查处一起未取得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案件。肇事男子被拘留5日,并处罚款。 8月16晚23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回兴大队民警在兴科大道开展酒驾专项整治,发现一摩托车在卡点掉转车头准备逃跑,被执勤民警发现并控制,经民警责令其酒精测试,结果为30mg/100mL。 经查,张某住在渝北回兴,当晚下班后,与昔日好友聚餐,喝了两瓶啤酒后驾驶摩托车回家。在兴科大道遇到交巡警检查酒驾,在企图逃跑时,被执勤民警迅速控制。被拦下的张某一身酒气、神色慌张,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并接受酒精呼气式检查。他支支吾吾不肯拿出相关证件,还妄图逃避酒精检测。检测后张某称,自己家住在附近,而且没喝多少酒,头脑很清醒,以为开车1公里多就到家了,应该没什么事。没想到刚开出来400多米就被交巡警抓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张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2000元罚款,并处5日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不管开车远近,酒后绝不能开车。驾车上路,请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请牢记:拒绝酒驾,平安回家。 通讯员 姜英辉 张潇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