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善琪)市民胡某无证驾驶摩托车在玉峰山上兜风,结果被渝北交巡警查获,因无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多项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9月9日16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两路大队民警在玉峰山210国道玉峰山村劝导站执勤时,看到一男子驾摩托车载着另一名男子,晃晃悠悠地驶来。民警发现后座人员戴有头盔而前座驾驶员未带头盔,将其拦截检查。 民警将摩托车拦停后,发现该车驾驶员穿着拖鞋,驾驶员称自己没有驾照。摩托车后座男子赶紧上前解释称摩托车是他的,自己带了驾驶证,但没带行驶证。民警对两名男子带的身份信息、摩托车信息进行核实。 经系统查询,该摩托车车主是后座男子李某,而驾驶该车的男子则是其堂弟胡某。胡某在2017年4月曾因无证驾驶摩托车被处罚,这是他第二次无证驾驶摩托车。 当天,李某驾驶摩托车带胡某上玉峰山兜风,半路胡某想骑车过过瘾,李某知道胡某没有摩托车驾照,劝说胡某没拿到驾照就不要驾驶摩托车,可胡某不听劝,一直软磨硬泡,李某见玉峰山上车比较少,便同意让胡某开一段路。可没想到,胡某才行驶了几百米,就被交巡警查获。 民警对李某和胡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因胡某存在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穿拖鞋驾驶机动车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对胡某处以罚款800元、行政拘留3天及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考虑到车主李某借车前劝阻了胡某,且认错态度好,就不予处罚。 交巡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不要以身试法,否则将会受到相应的严厉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