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心存侥幸开报废车上路被查

时间: 2021-09-24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23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重庆市公安局在全市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请各位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近日,渝中区交巡警在整治行动中,快速识别一辆上路行驶的“报废车”,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停。

  9月6日下午16时50分许,渝中区交巡警支队两路口大队民警运用“交巡执法通”平台,发现正在长江一路行驶着一辆灰色小型轿车已经涉嫌达到报废标准,民警迅速行动,在长江一路调头处成功将该车拦下。驾车的是一名年轻男子,当民警询问他是否知道自己所驾驶的车已达到报废标准时,男子却支支吾吾,称对此并不知情。

  经民警法制教育,驾驶人谭某最终承认明知所驾驶车辆已经达到报废标准,却仍抱侥幸心理驾车上路,殊不知此举对交通出行环境将带来不小的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一款、第一百条一款之规定,民警依法对谭某作出扣留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的强制措施,并告知谭某在15日内到两路口大队队部接受处理。

  据交巡警介绍,报废车辆因使用年限时间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事故概率远远大于其他车辆,上路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同时,报废车使用年限长,发动机严重老化,耗油量明显增多,排放污染物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污染物标准,不仅造成能源浪费,而且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从而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不符合环保要求。其次,报废车辆为了逃避检查,经常使用套牌、假牌甚至无牌上路,驾驶人肆无忌惮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酒后行驶、超速行驶、恶意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另外,由于车辆已达到报废期,上不了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使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赔偿,引发矛盾纠纷。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将被处以1000至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

  渝中区交巡警支队为进一步减少事故隐患,将加大未审验车辆、报废车辆查处力度,充分运用“交巡执法通”,严查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请各位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

  渝中区交巡警提醒:各位车主一定要牢记机动车的检验有效期,在有效期满之前要依法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检验,请勿驾驶未检验或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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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心存侥幸开报废车上路被查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重庆市公安局在全市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请各位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近日,渝中区交巡警在整治行动中,快速识别一辆上路行驶的“报废车”,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停。

  9月6日下午16时50分许,渝中区交巡警支队两路口大队民警运用“交巡执法通”平台,发现正在长江一路行驶着一辆灰色小型轿车已经涉嫌达到报废标准,民警迅速行动,在长江一路调头处成功将该车拦下。驾车的是一名年轻男子,当民警询问他是否知道自己所驾驶的车已达到报废标准时,男子却支支吾吾,称对此并不知情。

  经民警法制教育,驾驶人谭某最终承认明知所驾驶车辆已经达到报废标准,却仍抱侥幸心理驾车上路,殊不知此举对交通出行环境将带来不小的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一款、第一百条一款之规定,民警依法对谭某作出扣留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的强制措施,并告知谭某在15日内到两路口大队队部接受处理。

  据交巡警介绍,报废车辆因使用年限时间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事故概率远远大于其他车辆,上路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同时,报废车使用年限长,发动机严重老化,耗油量明显增多,排放污染物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污染物标准,不仅造成能源浪费,而且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从而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不符合环保要求。其次,报废车辆为了逃避检查,经常使用套牌、假牌甚至无牌上路,驾驶人肆无忌惮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酒后行驶、超速行驶、恶意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另外,由于车辆已达到报废期,上不了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使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赔偿,引发矛盾纠纷。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将被处以1000至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

  渝中区交巡警支队为进一步减少事故隐患,将加大未审验车辆、报废车辆查处力度,充分运用“交巡执法通”,严查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请各位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

  渝中区交巡警提醒:各位车主一定要牢记机动车的检验有效期,在有效期满之前要依法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检验,请勿驾驶未检验或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