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彭思聪)日前,合川的陈女士从4S店购买了一辆新车,没想到高高兴兴上路的第一天就被民警记12分。原来陈女士车上的临时牌照是其他车辆的。 1月17日上午,合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大石公巡大队民警在大石省际检查站开展交通检查。9时许,一辆崭新的白色越野车驶到检查站,民警随即进行了检查。细心的民警很快发现,该辆新车上的临时号牌型号与该车辆不一致,也就是说陈女士出示的这张临时号牌是其他车辆的号牌,和陈女士所驾驶的这辆白色越野车没有一点关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陈女士涉嫌驾驶机动车上道路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据陈女士交代,她在昨天从4S店购买了这辆新车,当天本来是驾驶爱车出来磨合下,没想到刚走到大石省际检查站时就被民警查获。 民警口头传唤陈女士在大石公巡大队接受了处理,按照规定陈女士将面临一次性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面对这一结果陈女士表示都怪自己粗心大意,没有核对好车辆的临时号牌,今后一定好好学习理论知识,争取早日重新拿到驾驶证。 民警也向广大驾驶员提醒,驾驶未上牌的新车时一定要注意所持有的临时号牌是否合法。临时号牌一定要粘贴在指定的位置,要注意临时号牌的使用期限,切忌不能超期。同时一定要注意所申请的临时号牌是否和自己的车辆型号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