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婷)9月13日中午,大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金山大队在金山镇陡沟子单行道路段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一辆摩托车引起了民警注意:驾驶员驾驶二轮普通摩托快行驶至检查点时弃车逃跑,被后方民辅警拦截抓住。经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数值为43mg/100ml,驾驶员系饮酒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驾驶员姓周,曾于今年5月1日在同一个地方被查过酒驾。当时被民警依法处以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目前暂扣还未结束。此次周某系二次酒驾,公安机关将依法吊销周某的驾驶证,而他还将面临行政拘留。 交巡警提醒: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将会伴随驾驶人一生,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均属于“二次酒驾”,将被吊销驾驶证并拘留,请各位驾驶人朋友切勿心存侥幸酒后上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