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掉头出事故 一查原因真不该

时间: 2021-10-18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79

  隧道掉头出事故,赔偿2万余元

  因为家里有变故,司机急着要赶回去处置,竟然在狭窄的草统路统景隧道内违规掉头,结果引出两车相撞的严重事故。近日,违法司机黄某因此受到交巡警处罚,并承担两车修理费共计2万余元。

  是日上午11时50分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渝北区统景镇草统路统景隧道内发生了两车相撞事故,一乘客受轻伤。民警迅速驱车前往处置。

  现场凌乱不堪,一辆面包车和一辆皮卡车被撞受损。面包车上一女乘客受伤。

  120急救车医生赶来,民警维持秩序,配合医生救护伤员,并快速对事故进行调查,将现场清理干净,迅速回复隧道畅通。

  经查,面包车驾驶员黄某拉着一家人从统景镇前往草坪走亲戚,行驶至统景隧道内,黄某突然接到家中紧急电话,黄某就将面包车停在隧道内应急停车处接听。当他从电话中得知家中一年迈的长辈去世的消息时,又悲痛又焦急,经过与家人商议,他决定驾车返回家中,帮助料理丧事。

  该隧道是单通双向,隧道比较狭窄。心急的黄某根本没想到“禁止在隧道内掉头”的交通法规,更没想到,在隧道内掉头的危险性,急慌慌的他低头开车没有观察驾车原地向右侧变道掉头。就在他驾驶的面包车刚刚斜跨入对向车道时,一辆皮卡车正常行驶而来。因为黄某掉头很急,皮卡车司机也没预料到,更没法减速避让,结果皮卡车拦腰冲过来,一头撞击在面包车右侧车身,将面包车撞了一个180度大转向,当即撞得零部件飞溅,面包车内一名女士面部手臂被擦伤。

  车辆行驶至人行横道、桥梁、隧道和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是不允许车辆掉头的,特别是隧道里面更是严禁掉头。民警调查清楚事故的起因后,对肇事司机黄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依法裁定,黄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2万余元的两车车损费和伤者医疗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黄某处以了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主干道随意掉头,赔偿1万余元

  近日,驾驶员王某为了着急回家给孩子取课本,一时心急,在主干道——渝北悦山路一个禁止掉头的路口毫无顾忌地违法掉头,结果引发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损失1.4万元,受到处罚。

  10月11日早上7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悦来大队接到报警称,悦山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至事故现场处理。

  在现场,一辆白色福特车停在左侧第一条车道内,车头大灯及保险杠受损;中间车道停着一辆奥迪车,其左前车轮被撞歪,轮毂凹陷变形,车头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民警对两车驾驶员进行了检测,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的嫌疑。

  经查,事故是奥迪车违规掉头所致,该驾驶员姓江,今年28岁。当天早上,江某驾车送孩子去上学,刚将孩子送到学校门口,孩子才发现自己的英语课本和作业忘在家里了。江某担心孩子没有书,上课跟不上进度,立即驾车回家给孩子拿课本。当行驶至悦山路时,江某发现前方200米处有一个路口,但该路口禁止掉头,为了节约时间,她抱着侥幸心理在这个路口违规掉头,她掉头时不仅不观察周边路况还猛踩油门,结果撞上一辆正常直行的福特车。

  这起事故因江某违规掉头所致,江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1.4万元。民警对江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江某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在此,交巡警提示: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的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主干道、铁路口、桥梁、急弯、隧道等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驾驶员如需掉头行驶,需行驶至可以掉头,也不妨碍其他车辆通行和安全的地点进行掉头,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通讯员 石家奎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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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掉头出事故 一查原因真不该

  隧道掉头出事故,赔偿2万余元

  因为家里有变故,司机急着要赶回去处置,竟然在狭窄的草统路统景隧道内违规掉头,结果引出两车相撞的严重事故。近日,违法司机黄某因此受到交巡警处罚,并承担两车修理费共计2万余元。

  是日上午11时50分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渝北区统景镇草统路统景隧道内发生了两车相撞事故,一乘客受轻伤。民警迅速驱车前往处置。

  现场凌乱不堪,一辆面包车和一辆皮卡车被撞受损。面包车上一女乘客受伤。

  120急救车医生赶来,民警维持秩序,配合医生救护伤员,并快速对事故进行调查,将现场清理干净,迅速回复隧道畅通。

  经查,面包车驾驶员黄某拉着一家人从统景镇前往草坪走亲戚,行驶至统景隧道内,黄某突然接到家中紧急电话,黄某就将面包车停在隧道内应急停车处接听。当他从电话中得知家中一年迈的长辈去世的消息时,又悲痛又焦急,经过与家人商议,他决定驾车返回家中,帮助料理丧事。

  该隧道是单通双向,隧道比较狭窄。心急的黄某根本没想到“禁止在隧道内掉头”的交通法规,更没想到,在隧道内掉头的危险性,急慌慌的他低头开车没有观察驾车原地向右侧变道掉头。就在他驾驶的面包车刚刚斜跨入对向车道时,一辆皮卡车正常行驶而来。因为黄某掉头很急,皮卡车司机也没预料到,更没法减速避让,结果皮卡车拦腰冲过来,一头撞击在面包车右侧车身,将面包车撞了一个180度大转向,当即撞得零部件飞溅,面包车内一名女士面部手臂被擦伤。

  车辆行驶至人行横道、桥梁、隧道和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是不允许车辆掉头的,特别是隧道里面更是严禁掉头。民警调查清楚事故的起因后,对肇事司机黄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依法裁定,黄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2万余元的两车车损费和伤者医疗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黄某处以了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主干道随意掉头,赔偿1万余元

  近日,驾驶员王某为了着急回家给孩子取课本,一时心急,在主干道——渝北悦山路一个禁止掉头的路口毫无顾忌地违法掉头,结果引发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损失1.4万元,受到处罚。

  10月11日早上7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悦来大队接到报警称,悦山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至事故现场处理。

  在现场,一辆白色福特车停在左侧第一条车道内,车头大灯及保险杠受损;中间车道停着一辆奥迪车,其左前车轮被撞歪,轮毂凹陷变形,车头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民警对两车驾驶员进行了检测,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的嫌疑。

  经查,事故是奥迪车违规掉头所致,该驾驶员姓江,今年28岁。当天早上,江某驾车送孩子去上学,刚将孩子送到学校门口,孩子才发现自己的英语课本和作业忘在家里了。江某担心孩子没有书,上课跟不上进度,立即驾车回家给孩子拿课本。当行驶至悦山路时,江某发现前方200米处有一个路口,但该路口禁止掉头,为了节约时间,她抱着侥幸心理在这个路口违规掉头,她掉头时不仅不观察周边路况还猛踩油门,结果撞上一辆正常直行的福特车。

  这起事故因江某违规掉头所致,江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1.4万元。民警对江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江某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在此,交巡警提示: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的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主干道、铁路口、桥梁、急弯、隧道等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驾驶员如需掉头行驶,需行驶至可以掉头,也不妨碍其他车辆通行和安全的地点进行掉头,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通讯员 石家奎 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