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0月28日,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利用大数据手段,精准查处了一起上道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并依法给予当事人谭某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当事人驾驶证记12分。 当日,该支队通过大数据手段发现了一辆红色重型自卸货车未悬挂号牌在辖区道路上行驶,并通过科学研判,在相关路段安排警力开展查缉工作。18日下午14时20分许,执勤民警在黔江区迎宾大道美洲石化加油站路段外,将正在安装牌照的违法嫌疑人谭某抓了个现行。谭某交代,当天下午13点左右,其驾驶该车由沙坝乡往正阳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磅称检测点前路段时,为了逃避地磅称的超载处罚,就把货车前方车牌先卸载,过了地磅称后,把卸载的车牌又安装悬挂上。执勤民警对驾驶人谭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在现场将号牌安装固定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的相关规定,黔江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依法给予驾驶人谭某罚款200元的处罚。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当事人驾驶证记12分。 交巡警提醒:驾驶车辆上路请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车辆上路行驶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规范使用车辆号牌,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