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闯红灯被撞受伤还担全责 民警:要加强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教育

时间: 2021-11-05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402

  本网讯(通讯员 杨婷)共享电动车用起来很方便,安全问题却不容忽视,尤其未成年人骑行安全隐患更大,近日,大足就有一名13岁女孩骑行共享单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

  当日17时52分许,13岁女孩肖某偷拿父母手机私自租赁共享电动小黄车上路行驶,驶至大足区双龙西路与火炬路十字路口时,见前车在绿灯最后一秒时左转弯,便跟着左转,当肖某驶至路口时,信号灯已经变为红色,左侧秦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正常直行,与闯红灯的肖某发生碰撞,此次交通事故造成肖某,秦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我看到路口没车,也没注意到信号灯变成了红灯,前面的车在左转,我就直接跟了过去,结果左边突然开来了个三轮车就把我撞了。”肖某后悔地说道,因其腿部骨折,目前还需要长时间的住院治疗,只能躺在病床上。

  肖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认定其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肖某还将承担秦某的医疗费以及两车的维修费用。

  交巡警提醒:驾驶电动自行车(含共享电动车)上路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禁止逆行、闯红灯、酒后驾驶、占道行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同时,未成年人不具备驾驶技能,不了解交通规则,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监护人应加强孩子交通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教育。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女孩闯红灯被撞受伤还担全责 民警:要加强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教育

  本网讯(通讯员 杨婷)共享电动车用起来很方便,安全问题却不容忽视,尤其未成年人骑行安全隐患更大,近日,大足就有一名13岁女孩骑行共享单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

  当日17时52分许,13岁女孩肖某偷拿父母手机私自租赁共享电动小黄车上路行驶,驶至大足区双龙西路与火炬路十字路口时,见前车在绿灯最后一秒时左转弯,便跟着左转,当肖某驶至路口时,信号灯已经变为红色,左侧秦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正常直行,与闯红灯的肖某发生碰撞,此次交通事故造成肖某,秦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我看到路口没车,也没注意到信号灯变成了红灯,前面的车在左转,我就直接跟了过去,结果左边突然开来了个三轮车就把我撞了。”肖某后悔地说道,因其腿部骨折,目前还需要长时间的住院治疗,只能躺在病床上。

  肖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认定其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肖某还将承担秦某的医疗费以及两车的维修费用。

  交巡警提醒:驾驶电动自行车(含共享电动车)上路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禁止逆行、闯红灯、酒后驾驶、占道行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同时,未成年人不具备驾驶技能,不了解交通规则,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监护人应加强孩子交通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教育。